1月2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丹政办〔2022〕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工作,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刚刚起步,建造方式大多仍以现场浇筑为主,装配式建筑比例和规模化程度较低,与发展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以及先进建造方式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现建筑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对此,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完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征求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送审稿),由市政府正式印发。
二、目标任务
一是到 2022 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二是到 2025 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 30%,力争达到 40%;三是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培育工作。
三、涉及范围
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以及适于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社会投资项目。
四、主要内容
从用地保障、容积率奖励、商品房销售、税费计缴、项目招投标、金融支持、运输支持等7个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五、重要举措
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组织领导机构组成和职责;加强全过程监管,根据职能明确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引导传统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企业转型发展;做好宣传培训,增强社会认知,开展人才培养等五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