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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33020/2022-21354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来源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11:41:58

2022年41日,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丹江口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十堰市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工作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9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从工作目标、改革内容、改革措施、办证流程、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明确了改革任务和具体要求。

工作目标方面,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经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切实加快行业准营进程,实现“一证准营,全省通用”,提高集成化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在改革内容方面,实行“六个一”改革。一是整合审批要件,实行“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相关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前提下,对一个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二是简并申报材料,实行“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一个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三是优化受理流程,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四是合并核查程序,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实行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五是再造审批模式,实行“一并审批”,各有关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六是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有关单项法定许可证信息,在全省范围互认、通用。

改革措施方面,明确6项要求。一是建立改革行业目录,结合我市实际,首批选择19个改革行业,并实行动态调整。二是制定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和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三是统筹落实全市“一业一证”综合审批系统的开通和运用,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等功能。四是明确综合审批权责关系,全市采用全省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制发并加盖印章。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部门加强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是强化法治保障,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将其上升为制度规定,固化改革成果。

工作要求方面,明确了5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相关部门依职责协同的“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及时响应改革诉求,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一业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一业一证”改革政策宣传、辅导、帮办等工作,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五是强化考核监督,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谁牵头、谁负责”的领导责任机制,把“一业一证”改革纳入全市年度重点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