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为深化数字政府建设,聚焦企业群众高频办理事项,深入推进业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创新数据管理和服务方式,全面推行“免证办事”“一码通行”,加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管理和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深化数据共享,凡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可获取的信息,减少提交材料流程。2023年,持续推进业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企业群众常用证照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省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身份码”“企业码(企业身份码)”并开展试点应用,推动全省可调用的100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见附件)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减少事项办理中重复索要证明、重复填写信息的问题,有力支撑“一网通办”“一事联办”改革。完成丹i企智慧平台与使用自建制证系统部门业务的全面对接,证照证明同步制发、即时推送机制更加完善,“身份码”“企业码”拓展更多应用场景,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更加成熟。2024年底,以“身份码”“企业码”为载体的扫码亮证用证模式在各领域全面铺开,更多证照证明实现电子化应用,“免证明”服务成为常态,惠企便民服务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拓展免证明服务领域。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婚姻、生育、养老等全生命周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复印件,实现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材料。围绕交通出行、酒店住宿、医疗健康、文化旅游等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场景,鼓励公交、医院、药店、酒店、景区及水电气公用企业积极对接全省电子证照库平台和“身份码”,实现身份核验、信息登记、费用缴纳等集成化办理,减少群众携带实体证照的不便。围绕合同订立、人员招聘、缴纳税费、公共资源交易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通过电子证照库平台和“企业码”,加强涉企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为企业减负。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并做到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线下实体证照证明服务兜底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免证明”服务方式。扩大直接取消和告知承诺范围,推进“减证办”。继续全面开展事项证照证明清理,对自行增设的事项证照证明一律取消,全面消除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强化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推进“免提交”。在已推出的51项高频证照应用的基础上,继续加快社会保障卡、驾驶证、行驶证、教师资格证书等数据共享,实质性推动100项高频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强化码证关联,推行“一码办”。建设完善以身份证、营业执照为身份信任源点的全省一体化“身份码”“企业码”服务体系,将鄂汇办APP、丹i企智慧平台作为应用入口,全面关联融合企业群众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实现证照展示、查验、提交一体化应用。推进各领域应用系统与省市电子证照库平台“身份码”“企业码”对接,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支持各部门创新各类典型应用场景,在基于统一的“身份码”“企业码”亮码扫码后,根据不同的场景系统自动赋予不同的功能和调用不同的证照,实现“一码通办”。围绕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和企业办事需要,在交通出行、健康医疗、教育服务、旅游观光、文化体验、产品溯源等领域,打造一批“一码亮证”应用场景。
推进“免证明”服务标准化。开展事项梳理。按照省级统筹梳理、多级实施应用原则,分批次分领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提升,实施省、市、县、镇、村五级事项清单管理,推动同一事项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逐步实现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2023年底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和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优化服务流程。深化政务服务“三级三化”管理,扎实开展“一事联办”“一件事一次办”“一业一证”“跨省通办”改革,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要素、申报方式、受理方式、联办机制、出件方式等进行流程再造,2023年底形成一批全市统一的主题集成服务场景,全面支持表单自动整合、信息自动调用、证照证明自动关联。
强化“免证明”数据供给。规范电子证照证明制发。推进证照数据及时归集和整合共享。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安全治理。
夯实“免证明”应用支撑。提升电子证照服务能力。提升电子印章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涉企“免证明”应用场景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全省可调用高频电子证照证明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表、路线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落实《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实施细则,明确电子证照发证、持证、用证、共享、留存等各环节的责任义务,确保权责清晰、合规应用。制定落实“身份码”“企业码”和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的接口指南、调用规范、管理办法,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将深化数据赋能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成效纳入全市“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体系,实行周例会、月督导、季度通报、年度考核评比,确保工作快速推进、取得实效。健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多位一体社会监督机制,推进“免证明”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规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政务服务、公共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深化数据赋能扩大涉企“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提高企业群众的知晓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让企业群众充分了解电子证照证明的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对典型经验进行总结、复制,加快应用推广。
五、涉及范围
1.围绕个人出生、教育、就业、就医、婚姻、生育、养老等全生命周期,加快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驾驶证、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等个人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
2.围绕企业开办、经营、投资、清算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企业常用证照证明电子化应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材料。
六、执行标准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3号)
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数据赋能扩大“免证明”应用领域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42号)。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我市新出台政策,因此无新旧政策的差异对比。
八、注意事项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8月19日起执行
九、关键词诠释
1.什么是“免证明”?
通过电子证照证明、数据共享方式查询、核验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证明或纸质复印件,实现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