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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湖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33020/2022-3386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2日 10:41:06

为落实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1号)精神,2022年5月,市卫健局根据市领导批示,草拟了《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湖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后简称《通知》),并征求了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25个市直相关单位意见,对《通知》进行了修改,经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丹政办发〔2022〕15号)。《通知》对我市近期至2022年,中期至2035年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进行了安排规划,是一个综合性、指导性、规划性文件。

一、图片解读

二、文字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解读。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不仅老龄人口总量世界第一,而且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也是世界第一。2021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以上人口老年人7.99万人;65岁以上老年人5.79万人,分别占19.49% 、14.13%,人口老龄化高于全国水平。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和风险,需要全社会、各部门共同关注,合力建设老年宜居社会,确保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在此背景下,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71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印发了《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湖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任务解读。《通知》对我市近期到2022年,中期至2035年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任务进行了规划,提出了“增强三个能力、健全3个体系、优化一个环境”的建设目标,并明确了时间进度。

1.增强三个能力: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物质保障能力、劳动力供给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

时间任务表: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到2022年≥92%,到2035>95%;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到2022年≥95%,2035年达到应保尽保;

(3)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例:到2022年>50%,到2035年>80%;

(4)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到2022年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到2022年达到100%;

(5)居家社区养老紧急救援系统:到2022年普遍建立;

(6)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到2022年居家社区探访制度全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失能老年人社区帮扶率达到100%;

(7)到2025年,我市建成至少一所综合性托育机构,各镇(办、处、区)建立至少1所普惠托育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成普惠托育中心;

(8)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强化生育医疗保健服务,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扎实推进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通过3-5年的努力,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

(10)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到2022年全覆盖。

2.健全3个体系: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

时间任务表:

(1)街道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到2022年达到100%;

(2)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到2022年>90%;

(3)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到2022年达到100%;

(4)社会工作者与社区老年人比例:到2022年达到1/1000,到2035年达到1/500;

(5)“三联行动”(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到2022年机制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35年全面覆盖;

(6)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2022年逐步建立,到2035年普遍建立;

(7)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到2022年72%,到2035年90%;

(8)“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服务机制:到2022年基本建成;

(9)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体系:到2022年逐步建立。

3.优化一个环境:优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环境.

时间任务表:

(1)加强老年教育,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到2022年至少全市建有1所骨干老年大学,50%以上镇(办、处、区)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30%以上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到2035年办学点覆盖辖区各乡镇。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比 到2022年≥25%,到2035年≥40%。

(2)严厉打击各类欺骗欺诈老年人案件,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3)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推进非本地户籍常住老年人与本地户籍老年人同等享受社会优待,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

(4)完善家庭支持体系,优化家庭发展环境,制定和落实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年人的政策措施,引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

(5)积极开展养老、孝老、敬老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