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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三个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1433020/2022-33265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来源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7月04日 11:07:53

《丹江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要求,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及年度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堰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丹江口市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PM2.5年平均浓度不高于31ug/m3,PM10年平均浓度不高于53ug/m3,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以上。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三、工作任务

丹江口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5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 

(一)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和绿色发展,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精准治污,持续减少工业大气污染排放。加强工业污染源排放监管;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强化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

(三)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升移动源污染防治能力;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加强油品监督管理。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开展城区道路清扫保洁攻坚;加强裸露山体治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严禁露天焚烧;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污染治理。

(五)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积极做好污染天气应对;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强化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开展臭氧污染应对研究;全面加强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巡查督办;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和宣传引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要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分析会商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阶段性、突发性环境质量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大气治理任务。

(二)强化执法督查。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各地各有关部门执法督查重点政治责任,深入开展打好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检查。将日常监管与常态化暗访督查、专项执法相结合,形成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工作调度。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动态调度,定期收集分析进展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日常值守和响应机制,针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数据突变的站点,及时查找原因并做好有效应对。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各地各部门空气质量改善程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展和各部门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


《丹江口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主动仗,打赢2022年度及“十四五”水污染防治翻身仗,推动碧水保卫战向精细、精准迈进,从坚决转向深入,根据《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十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堰市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改善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丹江口市2022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丹江口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标准(总氮除外),全市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完成十堰市下达的年度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丹江口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9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城区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治理船舶码头污染。

(二)推动经济结构升级优化。严格环境准入及生态红线管控。

(三)全力保障饮水环境安全。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巩固提升泗河水质。巩固提升泗河水质。

(五)加强不稳定达标断面治理管控。加快实施官山河、浪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六)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强化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节水降损;积极推进农业节水技术试验示范工作。

(七)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开展水环境生态调查;加强生态用水保障;推进岸线整治修复;开展河湖与湿地保护恢复工程;严禁非法采砂;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八)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强水环境质量达标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断面的水质状况。

(九)严格水环境监测监管。开展禁磷专项行动;.推进企业达标整治;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地表水环境保护管理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各镇(办、处、区)党委和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对本地水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具体责任。

(二)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市环委会办公室统筹调度作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调动各成员单位保水护水工作积极性。

(三)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类排污单位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完善各项环保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丹江口市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为深入贯彻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堰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堰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2年实施方案》,加强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做好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丹江口市2022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体思路,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分类管控、综合施策,严控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粮食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全面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及任务目标。

(二)工作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市受染污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等主要指标稳定提升,地下水质量优于V类。

三、工作任务

丹江口市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4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落实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二)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把建设用地入口关;加强污染地块动态管理;开展高风险地块跟踪调度;加强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三)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防控工矿业污染土壤;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严控重金属污染土壤;严管工业废弃物污染土壤;控制农业源污染土壤;控制生活源污染土壤。

(四)推进地下水环境监管。开展地下水调查和监测;有序推进水土共治项目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部署和组织落实,压紧压实土壤污染防治属事、属地责任。

(二)监督企业履责。加强日常监管,督促有关企业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达标排放、污染治理、信息公开等责任,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问责制度,中期评估和年度考核结果较差或未通过考核的责任单位要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由市环委会约谈相关负责人员,对损害生态环境的,坚决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