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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非法集资宣传月温馨提示

索引号
011433020/2022-2456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17:24:46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文号

    当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接近2.54亿人,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为了减轻儿女负担、为了自己更好地安享晚年,越来越多的老年朋友希望通过投资理财让自己的养老钱保值增值。然而,老年人普遍缺乏金融相关知识,有的贪图小便宜,过度追求高收益,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在此提醒广大老年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守住自己的养老钱。

市民:针对老年人的投资理财骗局有哪些套路?

金安:套路一、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向老年人收取“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以投资养老床位、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吸收资金,并且承诺给付高额回报。套路二、以“投资收藏”为诱惑,以远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画作、纪念币、邮票、工艺品等所谓的收藏品,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未来会高价回购,引诱投资者购买。套路三,以“理疗保健”为噱头,出售昂贵的理疗器材,声称不仅可以自己使用还可以“出租”赚取利润,“又能健康,又能赚钱”。套路四、以“免费试用产品”为诱饵,声称缴纳一定费用成为会员,就能得到免费产品试用,还可以通过宣传该项目获得一定比例的“宣传费”。套路五、利用“养生讲座”“免费旅游、免费体检”“免费领取小礼品”等活动,吸引老年人参加,乘机推介理财产品。

市民:如何识别非法集资套路?

金安:非法集资普遍具有以下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传单、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进行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层层包装设计所谓的项目和产品,以当下热门名词、热点概念炒作,诱惑公众特别是老年人投入资金。然而,无论包装成什么样的产品,只要符合上述四个特征,就具备非法集资的嫌疑。

识别非法集资、避免投资陷阱,要做到“三看三思三不要”查看机构是否取得金融牌照、投资理财产品是否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资金投向领域是否真实、安全、可靠。思考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产品的投资收益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市民:老年人进行投资理财时应该注意什么?

金安:1.警惕高收益理财产品。“收益越高风险越大”是基本投资规律。普通老年人承受风险能力弱,在理财策略选择上,宜以稳健为先,千万不要相信“零风险、高回报”的宣传。除非个人经济实力较强,能达到信托、私银理财或是私募基金的购买门槛,否则对于普通老年人来说,目前收益率超过6%的理财产品可信度较低。2.不要贪图小便宜。对于销售人员上门送温暖,承诺带老人免费旅游,免费送大米、送鸡蛋等活动,一定要提高警惕,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即便参加某些公益讲座等活动,也不要被忽悠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很可能会遭遇投资陷阱。3.投资前要和家人沟通。很多老年人不会上网,信息相对闭塞,遇到话术高超的理财产品业务员,很容易被忽悠。因此,做出投资决策前要和子女、家人多沟通交流,请他们利用网络等媒介对所投项目进行调查,一定要了解投资的是什么、投资过程中有哪些风险及所投公司的历史背景。

识别非法金融广告远离非法金融陷阱

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见到金融相关的广告等宣传行为。在方便人们获取信息的同时,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多种渠道平台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甚至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对此,我们要擦亮双眼,认清非法金融广告本质,谨防上当受骗。

市民:常见的涉嫌非法、虚假金融广告有哪些特征?

金安:涉嫌非法、虚假金融广告普遍具有以下特征:1.承诺“投资理财回报显著高于同期基准利率”;2.承诺“投资回报率10%以上”;2.承诺“百分百本息保障”;3,承诺“无需征信报告,只要一张身份证,即可24小时放款”、“无征信秒过”;4.没有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5.没有显著标明“广告”字样;6.利用监管机构、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市民:发布金融广告需要哪些资质?

金安: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定:金融行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不得开展与该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经营者进行金融营销宣传,应当具有能够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的材料。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依法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开展超出业务许可范围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市民:金融营销宣传活动有哪些禁止性行为?

金安:《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规定:1.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2.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3.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4.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5.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6.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活动。7.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信息。8.不得开展法律法规和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金融营销宣传活动。

市民:如何识别违规金融广告、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金安:1.查询金融广告主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2.核实金融广告内容在形式和实质上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融资租赁、典当等名义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行为。3.查看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等。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显著标明“广告”。4.查询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违规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产品的过往业绩。6.核实广告是否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是否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

警惕披着“区块链”外衣的非法集资风险

近些年,区块链火了,蹭着这股热度,部分非法活动似有卷土重来之势。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甚至出现类似“《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已过时”等言论。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

市民:“区块链”到底是什么呢?

金安:区块链是一种新型的计算机技术应用模式。通俗地说,区块链就是一个分布式的数字账本,能够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每一个区块就像一个硬盘,把信息全部保存下来,再通过密码学技术进行加密,保证被保存的信息就无法被篡改。

市民:怎样辨别利用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之实呢?

金安:利用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有以下几点行为特征:

1.网络化、跨境化明显

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2.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

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实际操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操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3.存在多种违法风险

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市民:如何防范假借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金安:首先,区块链,虚拟货币,它是一种技术手段。其次,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目前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地位,任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行为均属非法。再次,目前我国任何交易平台都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或“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因此,投资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识别出假借区块链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不给其提供生存土壤。

典型非法集资“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域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三二一”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二问。一问专业人士,要通过正规渠道咨询金融专业人士,获取投资项目风险的专业判断,避免落入“理财陷阱”。二问家人朋友,做出投资决定前一定要跟家人朋友商量,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要深思熟虑,避免头脑发热,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当前非法集资手段花样翻新,变种层出不穷,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其以给付回报为诱饵、非法面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即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的特征不变。只要做到“三要、三不要”,是可以有效规避陷阱的。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