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丹江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3-51654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丹江口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丹教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17日 15:41:28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武当中学

现将《丹江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深入学习,并严格抓好贯彻落实。

丹江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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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湖北省教育厅和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提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丹江口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体系,切实规范招生入学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权益。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治教原则。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积极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新常态

2.坚持学校主体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行政主管、学校主体”方针,由市教育局负责管理并监督实施,按照统一规定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开展招生工作,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3.坚持“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与分布状况,以及学校布局、规模、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界定招生范围,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能够就近免试入学。各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4.坚持公办、民同招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提前选拔生源,不得跨区域招生市域内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发布公告、张贴招生政策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招生入学工作的社会公信力。

6.坚持科学调整、严控班额原则科学划分城区学校招生范围,理顺迁转分流和学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严格城区学校学籍异动管理,巩固扩大义务教育大班额、大校额化解成效,坚守小学起始年级不超过45人/班、初中起始年级不超过50人/班、非起始年级不得新增大班额的底线。

三、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一)农村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各中心学校要组织专班进村入户,对辖区内适龄儿童进行摸排,确保适龄儿童入。坚持“属地招生、属地管理”原则,不得跨镇(办、区)招生。凡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按居住地就近入学。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辖区生源、学校分布、学位状况等,合理界定中心小学和村级小学招生范围,准确下达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入学。严禁跨区域招生。

农村小学毕业生须在本镇(办区)就近直升初中。各中心学校要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对未按时报名的学生,中心学校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汇报,落实“双线”控辍保学责任。对于流失辍学现象,相关初中学校列出名单,与原毕业学校共同负责做好回收工作。

农村中小学统一于8月28—30日登记报名,9月1日正式上课。

(二)城区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均州中学2023年秋恢复招生办学为确保均州中学恢复办学工作顺利开展,允许均州中学优先招录均州中学招录工作结束后,城区3所初中学校再按正常程序开展招录工作。城区已被均州中学思源航空班招录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不允许其他学校招录。

城区未被均州中学航空班录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以下要求接受城区3所初中学校招录:

余家营小学和杨山路小学6年级毕业生直升大坝教育集团初中部、新港小学6年级毕业生直升红旗教育集团初中部、明珠路小学6年级毕业生直升思源实验学校

实验小学、徐家沟小学、肖家沟小学、太山庙小学和张家营小学6年级毕业生必须严格对照“城区3所初中招生片区范围”和“片内生认定办法”填报自己所住辖区内的初中学校。大坝教育集团初中部和红旗教育集团初中部所属片区的学生,既可填报本片区学校,也可填报思源实验学校;但是大坝教育集团初中部所属片区的学生不得填报红旗教育集团初中部,红旗教育集团初中部所属片区的学生也不得填报大坝教育集团初中部;城区右岸片区的学生只能填报思源实验学校;

每名学生只有1次填报机会,提交成功后,不能修改,不能重复填报。对于不按要求填报就读学校的学生,视为无效填报,该生只能接受市教育局分配到招生计划未满的学校就读。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78月31日前出生)。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一律持盖有“丹江口市教育局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入学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各学校在办理学籍注册和录取手续时,基础教育股交验学生入学通知书,没有入学通知书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1.城区初中秋季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见附件1)

均州中学2023年秋季招收初中七年级新生200人,设4个教学,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对象是:具有丹江口市小学学籍,参加了2023年丹江口市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业水平监测,综合素质优良的学生。招生办法是:以城区户籍学生为主,兼顾乡镇户籍学生,城乡比例为8:2;遵从“就近入学、个人自愿、学业水平优良、公开公正公平、同等择优”原则,报名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725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大坝教育集团初中部招生14个班700人,每班上限50人。招生范围余家营小学杨山路小学6年级毕业生“金岗山隧道往东沿东环路至市域边界,往西过跃进门到大坝二路至高灯,经和平路到沿江路”为界以北区域的学生

红旗教育集团初中部招生15个班750人,每班上限50人。招生范围是:新港小学6年级毕业生“金岗山隧道往东沿东环路至市域边界,往西过跃进门到大坝二路至高灯,经和平路到沿江路”为界以南区域的学生

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15个班750人(含航空班50人),每班上限50人。招生范围是:明珠路小学、牛河林区小学6年级毕业生和右岸片区内学生(右岸新城西北至望月路——北至旅游港——南至马湾加油站——东至汉江河围成的区域),右岸片区学生以房产证为主要依据;缺额部分按要求城区左岸大坝教育集团和红旗教育集团招生区域内有序招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余额。

2.城区小学秋季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见附件2)

明珠路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180人,每班上限45人。汉江大道以西,十堰科技学校、思源实验学校前路以南,武当大道、沿武当大道沧浪路以南,马湾加油站(中石化)以北围成的区域

天津路小学:计划招生3个班135人,每班上限45人。从武当大道和沧浪路交汇处——沿沧浪路至西城山,沿西城山——辽坡——考训中心路——尖山——蔡湾——纪念园、旅游港——水源新村——思源实验学校——武当大道围成的区域。

实验小学:计划招生11个班495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自火车站沿铁路至田园雅居,沿大沟路交丹二路,沿丹二路交均州一路,沿均州一路至丹江大道,沿丹江大道交人民路,由人民路至老年协会处,经老年协会、沿大坝二路至跃进门铁路(水果批发市场)处,沿铁路至火车站”围成区域的学生

张家营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180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金岗山山梁到自来水公司,穿环城南路至铁路,沿铁路至田园雅居,沿大沟路至容源市场门口丹二路口,沿丹二路至车站路,沿车站路至丹江大道,沿丹江大道向迎宾桥方向,穿丹江大道到饶家营路口,沿饶家营路至沿江大道,由沿江大道交沙沟河,沿沙沟河至迎宾桥,沿迎宾路到上海花园至新车站、奥华御园小区沿线到金岗山山梁”围成区域的学生。

新港小学:计划招生5个班225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东环路到金岗山山梁,交香山丽景小区到新车站,从新车站到迎宾桥,顺沙沟河到沿江大道,到老河口交界处”围成区域的学生

太山庙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180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从水都大桥左岸桥头,沿沿江路至饶家营路口,沿饶家营路至丹江大道,沿丹江大道老车站处,沿车站路至丹二路口,沿丹二路至均州一路,沿均州一路至丹江大道,穿丹江大道折往人民路,由人民路至水都大桥左岸桥头”围成区域的学生

徐家沟小学:计划招生共11个班495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水都大桥左岸桥头沿人民路至老年协会,经老年协会至大坝二路交姚沟路,沿姚沟路到大坝一路路口至大坝一路深沟路(汉江医院老大门左侧),交羊山路至王大沟路(坝下)段以西围成区域的学生

肖家沟小学:计划招生共6个班270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深沟路(汉江医院老大门左侧)以东(丹赵路方向),汉江医院老大门口至大坝一路与姚沟路交汇处,折往跃进门铁路口,沿铁路至市自来水公司处以东,姚沟路至羊山路交汇处以东,市委党校路直线过市一中至金岗山下(龙口镇)以西”区域的学生。

余家营小学:计划招生5个班225人,每班上限45人。招生范围是:“市委党校路直线过市一中至金岗山下(龙口镇)以东”区域的学生

杨山路小学:计划招生1个班45人。招生范围是:“羊山路接丹郧路至东环路公路沿线及周边”区域的学生

3.城区“片内生”的认定办法。学生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片内生”:

1)持有“两证”:即同时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对应的房产证、户口本;

2)持有“房产证”: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对应的房产证,或法定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并实际居住;

3)持有“户口本”:持有学校招生片区内对应的户口本,并在片区内实际居住;

“片内生”应就近到片区内学校注册入学。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坚持就近划片招生原则,按顺序公平合理开展注册报名工作,要从严把关,确保“片内生”先招先录、应招尽招。

4.报名时间。城区中小学统一报名时间为8月2628日, 31日前统筹安排尚未入学学生,9月1日正式上课

(三)烈士、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2.进城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其父母在城区务工,持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相关务工证明材料,在其居住地片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审核并安排入学。若居住地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接受市教育局调剂,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

(四)华中师范大学附属武当中学

面向全市招生,秋季小学一年级和初中年级招生学生数占比全市秋季招生总8000人左右5%以内超出计划不予注册。按照公民办学校“同等、同步”原则,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考试招生,不得掐尖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学生登记报名时间参照农村中小学执行。

四、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特殊学校就读、医教结合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切实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在7月30日前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工作(见附件3),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努力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职责,放暑假后要用一周时间组织教职工开展入户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新生入学动向,宣传招生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都要在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招生方案,设置咨询地点和接待负责人,公布咨询电话,认真、及时、热心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咨询。校长(园长)要确保通信畅通,坚守岗位,及时处理招生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2.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招生要严格实施“阳光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片区内的学生必须无条件招生,严禁按成绩选拔性招生或掐尖招生,严禁提前、超时限招生。各校一律实行“电脑随机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合理配置或选聘学科教师”均衡编班,编班过程邀请教育局领导、学生家长、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不得以成绩优劣分快慢班。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按文件要求招录和超出计划招录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各学校招生时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两证齐全(即房产证和户口本)的片内生→持有房产证的片内生→持有户口本且居住在片区内的片内生。长期租住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的学生,学校在有学位的情况下给予招生。因学校学位已满没有被招生的学生,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各中小学登记报名时,要将“招生须知”“招生顺序”“日程安排”张贴到校门口醒目处和登记报名处,同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秋季报名登记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招生期间学校每天下午5:30前将当天的招生结果上报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19—5222244。

3.强化控辍保学。要持续强化双线多级包保责任制,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加强对学生辍学情况的监控保持和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秋季开学时年满六周岁儿童必须入学。发现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各小学、初中要做好毕业生去向信息收集工作,在10月份填报基础教育年报时一并上交《丹江口市小学、初中毕业生去向登记表》(附件4)。

4.按时完成注册。各中小学招生结束后,将新生花名册一式二份打印成册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各中小学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中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录入学生基本信息。新生学籍注册于9月10日开始,各单位注册按安排时间进行(见附件5)。高中阶段学校在新生注册结束后要将新生花名册上报基础教育股。

对于起始年级和初中八九年级的学生照片采集和上传工作由各校单独完成,具体要求要严格执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

5.严肃责任追究。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接收或拒收学生,起始年级一律实行小班额(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非起始年级不允许新增大班额班级,并要彻底消除超大班额班级。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市教育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停职反省等处理,并坚决予以纠正错误招生行为

附件:1丹江口市2023年城区初中招生区域示意图

      2丹江口市2023年城区小学招生区域示意图

      3丹江口市2023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

      4.丹江口市2023年小学、初中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5.各单位新生注册时间 江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713日印发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2023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汇总表

学校 2023年 月 日                                                                                      

学校名称

在校残疾学生数

辖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

总数

其中,2023年招生入学数

合计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智力

残疾

肢体

残疾

言语

残疾

精神

残疾

多重

残疾
























































合计











备注:1.在校残疾学生数采用教育统计数,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由学校联系残联,共同核对后填写。 2.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填报。

附件4

( )学校2023年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填报人: 校长签字: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后去向(具体到学校)

户籍地址

监护人

联系电话

 

 

 

 

 

 

 

 

 

 

 

 

 

 

 

 

 

 

 

 

 

 

 

 

 

 

 

 

 

 

 

 

 

 

 

 

 

 

 

 

 

 

 

 

 

 

 

 

 

 

 

 

 

 

 

 

 

 

 

 

 

 

 

 

 

 

 

 

 

 

 

 

 

 

 

 

 

 

 

 

 

 

 

 

 

 

 

 

 

 

 

 

 

 

 

 

 

 

 

 

 

 

 

 

 

附件5

        2023年秋季各单位学籍注册时间表                                 

时间

地点

单位

913

教育局

石鼓镇、蒿坪镇、习家店镇、大沟林区

914

教育局

浪河镇、龙山镇、盐池河镇、白杨坪开发区、丁家营镇

915

教育局

牛河林区、土关垭镇、三官殿办事处、凉水河镇

916

教育局

城区中小学

919

教育局

六里坪镇、均县镇、官山镇、武当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