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丹江口市落实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丹江口市落实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
“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和《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落实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函〔2023〕7号)要求,为全力打造“丹江口事事通”政务服务品牌,实现“企业事事通”“个人事事通”“项目事事通”“事事帮您办”目标,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转变为“一地、一窗、一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企业和群众实际需要,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持续强化数据共享,推动更多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将需要跨部门、跨层级、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进行整合优化,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工作目标。
2023年6月底前,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13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及工程项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见附表)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受理。2023年7月底前,市直各部门对13项“一件事一次办”之外的涉及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将形成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纳入综合受理窗口受理,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办理与线上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网办深度融合。同时,通过帮代办、指导办等方式,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向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延伸。
(四)主要内容。
1.一次告知。整合“一件事”涉及多个办理事项的设定依据、所需材料、受理标准、审批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等要素,变“多次告知”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的内容、期限、方式等要求。
2.一表申报。对“一件事”涉及多个部门的材料、表格进行精简、优化、合并,探索由“多次填表、多次提交”向“多表合一、一次提交、多次复用”转变。
3.一次联办。企业和群众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次登录,或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一次材料、一张表格,前台对材料和表格一次性初审、一次性受理,后台一次性分办,职能部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
4.一次办好。对材料齐全、能当场办结的一次性办好,不能当场办结的以现场递交、邮政寄递、网上传输等方式将相关证照、批准文书一次性送达申请人。适用告知承诺的,采取告知承诺方式一次性办好。对申请材料中非重要资料欠缺的,在当事人书面承诺补齐补正后,采取容缺受理方式一次性办好。
二、主要任务
(一)梳理主题事项。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企业全生命周期(含企业登记、涉企房产登记、企业员工录用等)以及个人全生命周期(含出生、入学、医疗、就业、退役、婚育、房屋买卖、退休、身后等)涉及“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形成事项清单,完善办事机制,做好上线工作。(牵头单位:各主题事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二)编制办事指南。梳理“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优化办理要素和业务流程,精简合并重复材料及表格,将多个“单项事”办事指南整合成一个全链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公布的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同“一件事一次办”关联部门和办理环节与已上线湖北政务服务网不一致的,暂按照湖北政务服务网已上线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进行办理,后期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牵头单位:各主题事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三)规范窗口建设。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事实际场景需求,科学合理设立线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主题事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四)统一受理方式。推进线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和线上办理并行。对“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事项涉及系统完全对接的,由窗口人员一次性受理录入;对“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事项涉及系统未完全对接的,由窗口受理人员将受理表单及相关材料分类流转至相关部门网上录入办理,办理结果由统一窗口出件。对跨层级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综合窗口受理后线下闭环流转办理,线上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各主题事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五)推动系统互通。加强系统互联互通,市行政审批局要及时掌握“一件事一次办”办理事项相关业务系统的整合情况,及时向省、十堰市主管部门汇报,推动相关独立办理系统与湖北省
一体化受理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确保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实现“一次登录、全网通办”。(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六)提升审批效率。推行“首席服务官”领办制,遴选综合服务窗口、业务主管单位业务骨干担任企业“一件事一次办”“首席服务官”,实现跨部门“一人受理、全程服务”。(牵头单位:各主题事项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七)坚持依法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过程中,强化审管衔接,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协同监管机制,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全流程涉及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迅速梳理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涉及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结合实际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核心环节或第一个环节的办理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编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规范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要主动对接、密切协作,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二)强化联办协同。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有关部门的办理信息,开展联动审批,推行联合评审、联合勘验、联合验收等,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对暂时不能通过一体化受理平台获取共享信息的,各部门在联合办理过程中要及时通报事项办理情况,确保“一件事一次办”闭环高效办理。
(三)强化社会宣传。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大厅宣传屏等渠道,广泛深入做好“一件事一次办”的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四)强化评估监督。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好差评工作,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市行政审批局要对企业、个人和项目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掌握工作质效,对工作推进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于2023年9月底前进行验收。
附件:1.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2.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3.工程项目“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2022年版)
附件:10、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