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下放16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高频事项至镇(办、处、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抓好衔接
根据乡镇承接能力,按照“实际需要、宜放则放”的原则,将直接面向基层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充分下放至镇(办、处、区)办理。各镇(办、处、区)统一承办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明确本级负责的,以及赋权下放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并纳入各镇(办、处、区)便民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各赋权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做好行政许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下放、下沉衔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做到无缝衔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缺位。
二、强化工作落实
下放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有业务系统专网的,各赋权部门要负责做好各镇(办、处、区)系统网络的配置工作。专网管理权限在市级主管部门的,由相关部门根据下放时间要求,做好镇(办、处、区)账号授权等工作;专网管理权限在省、十堰市级主管部门的,由相关部门与上级部门沟通做好账号授权管理工作。各部门下放、下沉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高频事项须纳入十堰市统一受理平台办理,由市行政审批局负责配置相应账号权限。各镇(办、处、区)暂不具备承接条件的,市直相关部门可将受理、初审环节向下延伸,由镇(办、处、区)便民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帮办、代办,受理后通过部门内部逐级上传流转的方式办理,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次办、帮代办”。
三、加强监督管理
对下放、下沉的行政许可、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各赋权部门要制定规范事项名称、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监督电话等,健全完善监管衔接机制,落实细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规范信息公开。各镇(办、处、区)要在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市行政审批局要及时协助赋权部门对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目录(16项)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目录(16项)
序号 | 下放部门 | 事项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1 | 市医保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 变更登记 | 城乡居民 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2 | 市医保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 就医备案 | 异地长期居住 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3 | 市医保局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 就医备案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公共服务 |
4 | 市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注册 | 行政许可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个体工商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 | 注销 | 行政许可 |
6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食品经营许可 新办 | 行政许可 |
7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内资) | 内资公司设立 登记 | 行政许可 |
8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内资) | 内资公司变更 登记 | 行政许可 |
9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内资) | 内资公司注销 登记 | 行政许可 |
10 | 市人社局 | 职工参保登记 | 职工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11 | 市人社局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申请 | 公共服务 |
12 | 市人社局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 注销(丧葬补助金发放申请) | 公共服务 |
13 | 市人社局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社会保障卡服务(申领) | 公共服务 |
14 | 市人社局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社会保障卡服务(注销) | 公共服务 |
15 | 市人社局 | 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16 | 市人社局 | 劳动用工备案 | 劳动用工备案 | 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