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江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2-28949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丹政发〔2022〕7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02日 10:56:06
效力状态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丹江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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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32号)、《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十政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四五”教育发展总思路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了一系列重大教育工程项目,“十三五”教育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1.教育发展实现历史跨越。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升,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0.43%、99%、97.15%,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3、0.7、4.85个百分点,高考综合评价稳居十堰市各县(市、区)前列。

2.教育普惠迈出坚实步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辍学失学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不断提升,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8%。

3.教育改革开放纵深推进。新高中招生和高考综合改革全面落实,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职业教育资源得到优化整合,“市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学校办学活力进一步激发。

4.教育保障基础更加牢固。教育督导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全市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校园网络宽带覆盖率达到100%,建成网教中心,开发应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信息课堂,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现深度融合。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及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成效显著,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三个100%”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教育系统持续保持安全稳定。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建设教育强市的关键时期,必须牢牢把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准确把握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变化趋势,努力谱写教育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国家、省、十堰市为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均衡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改革创新措施,《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描绘了教育发展的远景蓝图,为新时代开启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指明了方向。 《湖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拥江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倍增、进入百强”目标为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注入活力,也对教育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动力,以依法治教为保障,推动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体系与产业体系、社会体系、科技体系等有效对接,为建设“‘两山’示范市、魅力新水都”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保障。

(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高质量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持续提高。基本建成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成功创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为建设区域性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十四五”丹江口市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2025年

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

90.43%

>93%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0%

>85%

义务教育巩固率

99%

>99%

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95%

97%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7.15%

98%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11.1

11.4


  二、“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要求。

  1.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中小学全面推广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教师培训必修课程。大力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全面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统筹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完善各类学校党建带团建队建机制,构建党、团、队相衔接的思政工作体系。按照国家标准配齐思政课教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各地“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

  2.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1)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确保中小学校每周劳动教育不少于1课时。开足开好中小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组织好学生社会实践和公益志愿活动。依托全市山水、人文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研学营地。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建立健全劳动教育评价体系。

(2)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深化体教融合,按照“教会、勤练、常赛”的要求,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帮助每位学生熟练掌握至少1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施美育浸润计划,推进武当武术、高雅艺术、戏曲进校园,普及戏曲教育,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制度,帮助每位学生掌握1-2项艺术特长。

(3)提升学生健康素养。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深入实施健康校园行动。推动中小学校卫生室(保健室)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医院学校共建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校医不足问题。健全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综合干预体系,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强化青少年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

(4)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贯彻落实《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在中小学开设国家安全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新时代国防教育,拓展丰富学生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增强青少年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

(5)深入推进法治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法典为重点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学校法治教育课程建设,丰富和优化法治教育资源,加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聚焦校园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健全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青少年学生生态文明素养。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学校餐饮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

  3.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完善中小学家访制度,规范建设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家校共育平台,积极引导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构建社区、镇村、家庭共同育人的新格局。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有效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推进基础教育一体化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盘活、利用闲置教育资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所,加快老城区幼儿园建设,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健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制度。增加优质普惠公办幼儿园供给,逐步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完善普惠保障机制,补齐普惠资源短板。规划建设城镇托幼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幼班招收2至3岁幼儿。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着力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采取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村独立或联合办园、巡回支教等方式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配备补充机制,推动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幼儿园准入、年检、评估和监督制度,着力构建布局合理、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继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创建工作。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有序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供给,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校额、大班额,打造区域性示范学校。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双线控辍保学”制度,完善控辍保学责任制、监测机制和关爱机制,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继续深入推进“双减”工作,健全学校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和质量。

  3.推进普通高中教育特色多样发展。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新建1所普通高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全面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问题。积极改善办学薄弱环节,满足普通高中选课走班需要和生源快速增长需要。以高考综合改革为指引,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统筹推进高中课程设置、选课走班、分层教学、学生生涯规划、综合素质评价、学分和毕业认定等工作。健全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实施高中发展提升校长教师培训专项计划,配齐配足高中教师,全面提升教师能力素质。积极探索发展特色高中、综合高中。

  4.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提升。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及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深度融合,确保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应上尽上。拓展学段服务,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学校无障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巩固完善经费投入机制,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升特殊教育质量。

5.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全面落实覆盖全学段的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精准资助。紧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建设,建立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三)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深入实施职业教育赋能提质专项行动计划,稳步实施汉江科技学校改建、扩建工程,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和品牌化专业。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中职+大专“3+2”分段制职业教育。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强化适用性技能人才培养。加强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形成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专业发展格局。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推动职业学校“课堂革命”,完善学生技能竞赛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制度,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师生在技能大赛、教学能力大赛、文明风采大赛争创佳绩。落实职业学校培训职责,积极参与“车城工匠”行动。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支撑。

  提升教育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进网络基础设施迭代升级,促进校园有线、无线、物联网“三网”融合。建立“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大力发展在线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网教中心和教学点网校建设,激活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等数字课堂功能,构建“互联网+教育”新生态,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到2025年,数字校园建设覆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5G、AR/VR 技术在教育领域应用。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把师德师风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将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和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持续开展师德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办好师德讲堂,讲好师德故事。实施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考核结果公示制,推动师德教育、考核、监督、治理落实到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警示制度,对师德师风问题严重的教师,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实行全行业禁入。

  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加大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妥善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编制需要。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按照班师比与生师比相结合的办法核定编制,按照省定标准补齐补足幼儿园教师和保育人员。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重点补充中小学体育、美术、音乐、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等紧缺学科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着力解决中小学幼儿园教辅、安保、校医、后勤保障服务需求。

  3.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深化“市管校聘”管理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设置,适当提高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高级岗位比例,在市域内统筹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4.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大力实施名师、名校长“双成长”工程,提升教师全员培训计划质量。建设市级教师发展中心,构建市级、学区、学校“三级联动”教师培训体系,组建教师培训团队、外聘专家团队,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人才梯队培养。“十四五”期间,培育省级名师1-2名、十堰市级名师20名、丹江口市级名师100名,培育省级名校(园)长1-2名、十堰市级名校(园)长5名、丹江口市级名校(园)长20名。

  5.完善教师保障机制。健全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特殊教育教师和工作量大、绩效优的一线教师倾斜。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骨干教师补助办法。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困难教师居住条件。关心青年教师工作生活,巩固乡村教师队伍。

(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深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持续督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履行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职责,树立正确的教育政绩观。改革学校教育工作评价,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工作的根本标准,建立贯通幼小初高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以科学保教为重点开展幼儿园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改进中小学校评价,以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重点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革教师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作为教师评价的基本要求,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改革学生评价,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建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加强人才培养质量跟踪监测,建立监测结果反馈改进机制。

  2.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推动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按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方式同步招生。积极开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中考改革。落实《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执行好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3.深化民办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建立健全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分类管理体制机制,实行差别化用地和分类收费政策。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 持续抓好民办学校招生规范工作,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学费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民办学校变更和退出机制。

  4.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切实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落实政府规划、指导、服务、保障和监督职能,引导和督促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深入推进教育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深化“一网通办”“一事联办”,全面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办理。完善信用机制和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动“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书香校园”建设行动,创建一批中小学校“最美校园书屋”。加强校风教风学风研风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八)实施服务乡村振兴教育行动。

  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完善教育脱贫长效机制,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促进振兴乡村教育和教育振兴乡村良性循环、相互促进。持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乡村振兴紧缺人才,拓展乡村振兴新动能。支持学校挖掘利用乡村文化资源,推动学风校风融入乡风文明建设。

(九)构建服务全民学习的终身教育体系。

  鼓励职业院校面向退役军人、新型农民、弱势群体开展多样化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市场化社会化培训,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求。积极推进社区教育,丰富老年教育资源,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教育领导体制,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党委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制度,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联系学校制度,推行中小学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预算拨款制度,确保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统筹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财政保障工作。完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收费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三)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市教育局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市发改局要将教育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开展教育基础薄弱学校建设。市财政局要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及时补充教师,完善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合理保障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需求。

(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强教育系统安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主体责任和学校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增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持续加强环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狠抓食品安全、校车运营、校园消防、心理健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五)加强教育督导评估。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督导体系,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和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健全机构设置,选优配齐督导队伍。加强依法督导,落实督导评估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健全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发布和整改复查制度,强化督导和监测结果应用,提升教育督导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