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省、十堰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求,经论证、评审,确定将“武当八段锦”等6项民间艺术项目列入丹江口市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制定保护规划,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利用工作,为弘扬民族精神,维护文化多样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丹江口市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丹江口市第八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编号 | 项目名称 | 类别 |
1 | Ⅵ-1 | 武当八段锦 |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
2 | Ⅹ-1 | 汉水渔鹰 | 民俗 |
3 | Ⅷ-1 | 三清玉液酒泡制技艺 | 传统技艺 |
4 | Ⅷ-2 | 武当臻蜜 | 传统技艺 |
5 | Ⅷ-3 | 均陵辣酱酿造技艺 | 传统技艺 |
6 | Ⅶ-1 | 吹糖人 | 传统美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