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0〕7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9年,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克难攻坚、拼搏奋进,工业经济、服务业发展、金融服务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鼓励先进,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丹江口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丹政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19年度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8项工作予以奖励。奖励对象和标准具体如下(详见附件):
一、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励
(一)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对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均州)饮料有限公司奖励10万元;对湖北丹江口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奖励5万;对丹江口娇阳包装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各奖励1万元,共3万元。
(二)培育中小企业成长工程进规奖励。
对欧迪玛(湖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新进规企业各奖励5万元,共80万元;对新增进规企业所在地六里坪镇等6家单位共奖励16万元;对全市四季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人员共奖励5.18万元。
(三)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奖励。
对丹江口弘源碳化硅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各奖励2万元,共4万元。
(四)对企业参加的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省级、国家级及国外博览会、展销会奖励。
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博览会及国外博览会、展销会的湖北博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丹江口市圣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共奖励16.9万元。
(五)企业纳税突出贡献奖励。
对年度纳税额度达1亿元以上的农夫山泉湖北丹江口(新城)饮料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法人代表奖励20万元、区域主要负责人奖励10万元;对年度纳税额度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法人代表共奖励102万元;对年度纳税额度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丹江口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法人代表共奖励48万元;对年度纳税额度在500~1000万元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法人代表共奖励24万元;对年度纳税额度首次突破500万元的十堰市金坤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丹江口市项目部等3家企业法人代表共奖励21万元;对年度纳税额度首次突破100万元的湖北奥斯龙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法人代表共奖励28万元。
二、扶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奖励
对丹江口市富达运输有限公司等17家新进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新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及新增进规纳限企业所在地六里坪镇等6家单位共奖励65万元;对丹江口市文华发展有限公司等14家营业收入增幅较大企业共奖励9.4万元;对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范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人员共奖励9.96万元。
三、争创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奖励
对湖北中生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新申报获得“武当质量奖”奖励5万元;对湖北博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经核准注册的24枚农产品商标每枚奖励0.1万元,共2.4万元;对丹江口市水产协会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每枚奖励2万元,共10万元。
四、申报和实施专利奖励
对东风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东风粉末冶金公司等3家取得发明专利技术并转化应用,实现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奖励6万元。
五、扶持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奖励
对投资达到招商引资合同约定后,年度内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到规定额度的丹江口武当大明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奖励30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丹江口分公司奖励10万元;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的丹江口星运商贸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共奖励10万元。
六、农业产业化发展奖励
对被认定为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湖北共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共奖励6万元;对通过绿色产品(含有机产品)品牌认证的十堰道菊实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各奖励3万元,共12万元;对荣获第十六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农产品金奖”的湖北博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各奖励1万元,共4万元。
七、外贸出口奖励
对丹江口市丹道商贸有限公司等17家实现产品出口的企业,按照每出口1美元产品奖励0.05元人民币的标准,共奖励269.27万元;对丹江口市圣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超额完成出口任务的企业,按照以50万元为基数,每增加50万元出口收入奖励1万元人民币的标准,共奖励14万元。
八、金融服务奖励
(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奖励。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丹江口支行等11家单位共奖励47.07万元。
(二)对进驻金融机构的奖励。对进驻我市的湖北银行丹江口支行奖励10万元。
附件:7、丹江口市2019年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奖励明细表8.9.xls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