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发〔2020〕6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消防救援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跟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形势,闻令而动,主动作为,危急时刻冲锋陷阵,在各项急难险重灭火救援任务中充分发挥了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成功处置了“9·29”吉星化工厂火灾、“8·29”民泰居民楼火灾、“2·21”金家湾货车追尾事故、“4·28”施工工地坍塌事故等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有力彰显了市消防救援大队全体指战员不畏艰险、不怕疲劳、连续作战、能打胜仗的铁军形象和优良作风,为维护全市大局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给市消防救援大队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市消防救援大队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建设“平安丹江口”再立新功。全市上下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为榜样,立足本职,克难奋进,敬业奉献,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