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积极稳妥做好2022年春夏播生产工作。根据中央、省、十堰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提质增效,开展粮食生产高质高效创建示范行动,大力推广标准化技术模式,持续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不断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
2022年全市春夏播总面积稳定在20.2万亩以上。其中,水稻5.5万亩、玉米9.5万亩(春播5万亩,夏播4.5万亩)、红薯3.5万亩(春播2万亩,夏播1.5万亩)、豆类(大豆、豆杂、高粱等)1.7万亩。
三、重点措施
(一)稳定播种面积。各镇(办、处、区)要结合本地粮食产能和生产基础,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只增不减,切实做到应播尽播、种满种足,严禁出现闲置田、季节性抛荒田,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和耕地流转后“非农化”“非粮化”。同时,要严格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多措并举提升粮农积极性。
(二)强化科技支撑。落实《丹江口市2022年农业主推技术指南》,开展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服务,抓好农业技术配套组装集成,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以粮食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为抓手,采取抓示范、抓大户等措施,开展粮食高产示范片建设。通过“政府推动、示范带动、科技支撑、主体参与、订单开发”的方式,引导有种植经验、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示范创建工作,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等新技术、新模式,着力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分区域、分作物制定技术指导意见,采取包区包片、进村入户等形式,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更新农业机械设备,大力推广适宜山区农业生产的小型农机具,稳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推进绿色生产。加快实施绿色高质高效行动,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确保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普及水稻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高效施肥技术,推广应用缓控释肥、专用配方肥等肥料新品种。同时,要深入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融合发展,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加强绿色防控技术宣传培训。持续推进农膜、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确保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四)做好防灾减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和“减灾就是增产”理念,做好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和技术准备。要因地制宜推广耐旱、耐高温、抗逆性强、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质品种,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培训和普及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推进科学抗灾,实现有效救灾。要结合植保部门病虫预警预报,切实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玉米草地贪夜蛾等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和应急防治,确保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天气确保农业丰收工作预案,加强干旱、洪涝、低温和农作物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办考核。粮食生产已列入全市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年终市委、市政府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后的乡镇进行约谈。各镇(办、处、区)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切实将2022年春夏播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大事要事来抓。市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督办,做好指导服务。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农业农村局要进一步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种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做好“农担贷”等金融业务配合工作,切实解决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贷款难等问题。要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农资供应及农资打假、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农业大灾保险制度,科学规避农业经营风险,提升农民种养积极性。同时,要加大农业项目争取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切实以项目实施带动农业提质增效,确保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农村稳定。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鼓励引导种粮主体和农户积极发展粮食生产,不断提升惠农政策知晓率、覆盖率。
附件:丹江口市2022年春夏播任务分解表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丹江口市2022年春夏播任务分解表
镇(办、处、区) | 粮食播种面积(万亩) | |||
水稻 | 玉米 | 薯类 | 豆杂 | |
合计 | 5.5 | 9.5 | 3.5 | 1.7 |
蒿坪镇 | 0.35 | 1.2 | 0.1 | 0.06 |
官山镇 | 0.01 | 0.7 | 0.22 | 0.25 |
盐池河镇 | 0.01 | 0.55 | 0.1 | 0.02 |
浪河镇 | 0.17 | 0.35 | 0.04 | 0.05 |
石鼓镇 | 0.35 | 1.3 | 0.13 | 0.09 |
习家店镇 | 0.5 | 1.52 | 1.5 | 0.4 |
土关垭镇 | 0.6 | 0.35 | 0.03 | 0.03 |
均县镇 | 0.5 | 0.7 | 0.4 | 0.12 |
龙山镇 | 0.6 | 0.5 | 0.3 | 0.1 |
凉水河镇 | 0.95 | 0.9 | 0.32 | 0.08 |
六里坪镇 | 0.1 | 0.3 | 0.1 | 0.04 |
丁家营镇 | 0.5 | 0.1 | 0.03 | 0.05 |
丹赵路街道办事处 | — | 0.25 | 0.05 | 0.015 |
三官殿街道办事处 | 0.4 | 0.15 | 0.03 | 0.04 |
大沟林业开发管理区 | 0.05 | 0.15 | 0.02 | 0.01 |
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 | 0.4 | 0.26 | 0.1 | 0.06 |
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 — | 0.02 | 0.01 | 0.005 |
白杨坪林业开发管理区 | 0.01 | 0.2 | 0.02 | 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