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丹江口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丹江口市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9号)精神,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心脑血管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病3类重大疾病,高血压、糖尿病2种基础疾病,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近视、精神卫生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以下简称“323”健康问题),不断提升全市人民健康获得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丹江口行动,以健康领域问题和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力争通过3至5年努力,全面落实“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详见附件),实现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旅的现代化生态滨江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点工作和推进措施
(一)坚持突出重点,聚力攻坚。
1.科学施策,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扎实推进健康知识“五进”(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家庭)活动,全覆盖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推行“两公三减”(公勺、公筷,减盐、减油、减糖)和清洁卫生、戒烟限酒、合理膳食等自主自律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进控烟履约行动,落实无烟环境建设,提高控烟工作成效。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带头引领作用、学校的带动作用、社区和企业的辐射作用,提高干部、职工、学生和群众健康素养水平。将卫生(健康)细胞创建工作纳入社区(村)和单位常态化工作重点,确保卫生健康基础性工作落地落细。积极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以绿色环保健康指标为导向,逐步建立起健康环境建设规范化、监测制度化、评价指标系统化的推进机制,提高健康环境水平。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落实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保障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加强村(社区)、单位健身设施建设,打造“15分钟健身圈”。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提高《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建设,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服务。积极实施中医治未病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预防、治病、保健、养生作用和优势,打造医养结合基地,提升中医药防治水平。着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多措并举,有效防控健康危险因素。加强对“323”健康问题相关人群的疾病筛查和病情监测,完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有效防控危险因素。逐步将“临床可诊断、治疗有手段、群众可接受、财政能负担”的疾病筛查技术列入公共卫生项目。各镇(办、处、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部门技术优势,对本辖区、本单位重点健康问题对象人群、危险因素进行综合监测和原因分析,对危险因素实施干预。逐步扩大筛查监测项目和内容,建立35岁以上人群首诊血压、血糖测量和定期检测制度,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以上人群常规体检项目。实施心脑血管病、癌症防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普发疾病的防、筛、治和干预力度。加强妇女“两癌”和产前筛查,建立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筛查率,完善救治制度并落实早诊早治早干预和防控措施。广泛深入开展“健康进校园”活动,普及眼保护知识,培养学生眼保护意识和良好的用眼习惯,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视力监测,积极预防和干预影响视力的若干问题,降低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实施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卫生管治行动,落实高危人群心理健康筛查、评估和疏导服务,做好精神患者发现报告、筛查诊断、危险评估和规范管控工作。着力提高“323”健康问题监测和筛查数据信息的利用,建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价,落实切实见效的干预和防治措施。(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科技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妇联)
3.遵循规程,提高医疗救治服务水平。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以质控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加强重大疾病诊疗服务实时管理与控制,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强化临床路径和诊疗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优化诊疗流程,缩短急性疾病发病到就诊的时差,降低患者死亡率。针对癌症的异质性和多样性导致的疾病个体化差异,推广应用癌症个体化治疗方案,努力提升治疗效果。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商业健康险的政策衔接,促进医疗救助、应急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融合,为患者就医提供坚强保障。不断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全面提升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健全“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积极提供老年护理、家庭护理、社区护理、互助护理、家庭病床、医疗康复等服务,引导患者合理分流治疗,提高治愈率,不断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4.坚持政府引导。汲取新冠肺炎防控经验,加强经常性公共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聚焦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切实降低群众疾病负担。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医共体建设、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中,加大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服务方面的政策扶持、资源投入力度。基于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和疾病早期防治低投入高产出的现状,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和推动相关健康事业发展,增强群众健康服务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卫健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5.坚持优化疾病防控服务。着力改变综合医院、卫生院、卫生室“重医轻防,疾病负担未减轻,机构发展动能不足”现状,针对性落实早诊断、早治疗措施,优化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创新服务模式,针对个人、家庭和群体的预防保健、健康监测、医疗对接、慢病管理等服务,提升疾病咨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以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冠心病、脑卒中康复期、晚期肿瘤等诊断明确的慢病患者为重点,提高综合管理服务能力。以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新生儿及儿童致残性疾病和出生缺陷、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以及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卫生管治为抓手,优化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6.坚持群众积极参与。各地各单位要切实解决群众参与公共健康活动不足问题,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是责任”的理念、实施主动健康策略、合理健康消费。(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委宣传部、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坚持资源整合,协同发展。
7.严格执行省级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对筛查发现的患者,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健康管理;对监测数据反映出的危险因素,跟踪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切实将疾病防控、妇幼保健、慢病照护纳入医共体建设和发展规划,逐步提升防治能力和质量。加强市域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科学配足全科医生,助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市域医共体协同发展;组建以市级“323”防治中心和医共体为主体,以综合医院专家团队为支撑,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为骨干,公卫医生、护士、乡村医生等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善医防保障机制,提升医防协同能力,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生活方式干预、诊疗用药指导、社区康复照护等服务。强化高血压、糖尿病基础性疾病的基本用药和医疗保障,落实医保报销结算政策。积极引导重点人群建立“自我健康管理小组”,普及科普防治知识,增强健康责任意识,提供健康干预指导,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市卫健局、市医保局)
(四)坚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8.坚持将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向城乡延伸,打造特色专项、专科,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拓展医疗卫生后续增值服务,创新服务模式,落实各种基础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关键措施,满足社会对基础病健康干预需求的增长。基于“互联网+”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全省和十堰市试点建设,提高“323”攻坚行动信息化水平。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共享。利用“互联网+”技术,发展互联网医院,积极推行远程医疗,充分借助大型医院或专科医疗中心的医疗技术和医疗设备优势,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在线咨询、病情随访、慢病健康管理等医疗、公共卫生服务。推进远程医疗,探索建立影像、心电、检验、消毒供应中心,加强对运行和服务的监测评价,鼓励利用临床指南等辅助诊断技术。积极探索利用智能设备获取患者生命体征数据,实时跟踪健康监测与管理。发挥中医药作用,开展中西医并重协同攻关,研发推广出一批优势病种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科技经信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12月)。
市卫健局牵头制定“323”攻坚行动系列防治方案和体系建设方案,组建专病防治中心、工作机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会商、信息交流、工作通报等制度,加强与健康湖北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康十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衔接,积极加入专病联盟,组织参与系统培训。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渠道和进村入户、深入企事业单位等方式,大力宣传攻坚行动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意识,提高对健康的认知度、知晓率,自觉主动参与到健康行动中来,养成自身良好文明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健康丹江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攻坚突破和中期评估阶段(2022年1月-2024年12月)。
到2022年1月,初步建成市、镇两级“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体系,启动高危人群、重点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每月推进1~2项专病试点行动,逐步扩大受益人群。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防治网络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专病防治信息系统,搭建“323”健康数据管理系统,基本实现数据交换。各专病防治中心规范运作,全面抓好防、筛、管、治四个层面的任务,完成2022年阶段性指标。围绕攻坚前期工作成效开展评估,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后期重点任务进行充分研讨,修订报告,明确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三)检查验收和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6月)。
全面落实17项“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8个“323”攻坚行动专病防治中心构架完善,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数据交换和医防融合。“323”健康问题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市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323”攻坚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本地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目标考核和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健康丹江口建设、深化医改的重要推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任务,细化推进措施,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管理区>,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明确责任,强化保障。各部门特别是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制定部门规划和公共政策、实施重大项目时,将促进健康的理念和措施融入其中。市发改局要将攻坚行动任务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市财政局要落实投入政策。市医保局要完善报销结算政策,为慢病、重大疾病筛查和救治提供保障。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健康影响因素监测和评价,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部门和工青妇组织要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323”攻坚行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成效。市健康丹江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各地各部门“323”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跟踪督办落实。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懈怠对全市攻坚行动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附件
“323”健康问题攻坚行动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1 |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27 | ≥30 |
2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 ≤27.5 | ≤26.5 |
3 | 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1/10万) | ≤209.7 | ≤200.2 |
4 | 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 | ≥43.3 | ≥45 |
5 | 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1/10万) | ≤9 | ≤8.5 |
6 | 30~70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糖尿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 | ≤15.9 | ≤13 |
7 | 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 ≥80 | ≥85 |
8 | 产前筛查率(%) | ≥75 | ≥80 |
9 | 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率(%) | - | ≥90 |
10 | 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 | ≥20 | ≥25 |
11 |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 ≤49.7 | ≤48.2 |
12 | 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 | ≥55 | ≥60 |
13 | 高血压控制率(%) | ≥25 | ≥30 |
14 | 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 | ≥50 | ≥55 |
15 | 糖尿病控制率(%) | ≥40 | ≥45 |
16 | 高发地区重点癌种早诊率(%) | ≥55 | ≥60 |
17 | 40岁及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 | ≥15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