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十堰市政府、丹江口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十堰市政府、丹江口市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序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镇紧紧围绕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一是结合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政府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二是重点领域公开方面。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三是政府部门及村(社区)信息公开情况。各部门及11个村(社区)结合信息公开要求对各自工作具体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2020年发布政府决策征集及反馈信息10余条。通过政府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和回应关切信息27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没有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公开发布2件。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着力运用丹江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其次通过广播电视、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2020年,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调整更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同步公开发布,同步更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信息,网上可办率100%,月“一网通办”能力不断提升。
(五)保障监督情况。一是组织领导情况。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职尽责,形成了组长抓总,副组长主抓,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贯彻落实条例情况。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依据《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量没有,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以下几个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各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度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督促各单位压实责任,做好各个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整体提升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持续开展。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内容。1、规范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2、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及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积极主动做好政府重点民生领域政策公开力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一是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根据市部署和操作要求从目录事项、目录编码、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方面,规范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目录;二是按清单梳理栏目公开信息。按照《目录规范》内容规定,列出问题清单,严格对照,逐个迁移和删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加强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涉及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要文件草案预先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公开。对于适宜公开的议题,组织新闻资料向媒体发放,进行介绍和解读,并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集体采访。三是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坚持搜报媒体和网络舆情,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回复媒体和网络反映的具体事项。
(三)议案提案办理情况。通过相关渠道公开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