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牛河林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2月19日 10:44:10
来源
牛河林业开发区
编辑
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十堰市政府、丹江口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现公布牛河林业开发管理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支出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牛河林区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554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十堰市政府、丹江口市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序推进全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牛河林区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林区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截止202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牛河林区未收到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0年,根据《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将编制、公布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认真修正、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梳理各类信息,规范化、系统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四)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着力运用丹江口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其次通过广播电视、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2020年,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调整更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同步公开发布,同步更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信息。在“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办结事项,网上可办率100%,“一网通办”能力不断提升。

(五)保障监督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我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包括具体承办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年度报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