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官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
2021年02月19日 10:32:11
来源
官山镇
编辑
丹江口市-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官山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内容涵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官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5738208,传真:0717-57383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官山镇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全镇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实现“政府信息透明公开,群众查询方便快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年报数据汇总表格

1:主动公开情况汇总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规章

本年新制作数量


0

本年新公开数量


0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规范性文件

本年新制作数量


0

本年新公开数量


0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本年新制作数量


0

本年新公开数量


0

对外公开总数量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行政许可

上一年项目数量


0

本年增/减


0

处理决定数量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0

本年增/减


0

处理决定数量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行政处罚

上一年项目数量


0

本年增/减


0

处理决定数量


0

行政强制

上一年项目数量


0

本年增/减


0

处理决定数量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上一年项目数量


0

本年增/减


0

信息内容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政府集中采购

采购项目数量


0

采购总金额


0

2:依申请公开情况汇总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数据统计层级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市直部门

/

县市区

市直部门

/

全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

市直部门/全县市区

/

市直部门

/

县市区

县市区本级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3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汇总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一是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根据市部署和操作要求从目录事项、目录编码、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方面,规范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目录;二是按清单梳理栏目公开信息。按照《目录规范》内容规定,列出问题清单,严格对照,逐个迁移和删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加强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涉及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要文件草案预先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公开。对于适宜公开的议题,组织新闻资料向媒体发放,进行介绍和解读,并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集体采访。三是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坚持搜报媒体和网络舆情,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回复媒体和网络反映的具体事项。

(三)议案提案办理情况。通过相关渠道公开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