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十堰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丹江口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依照本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市行政审批局承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向市行政审批局联系(办公地点丹江口市丹江大道26号,电话0719-523888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省、十堰市政府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序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紧紧围绕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和标准化规范化有序推进。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方面。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认真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公开。二是明确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职责。结合实际及时印发《2019年丹江口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据以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具体工作,明确各部门任务,进一步明晰工作职责。三是决策公开方面。决策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2019年发布政府重大决策征集及反馈信息11条。决策中我市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各类专题会议20余场次。四是管理和服务公开方面。通过丹江口市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回应群众关切共计1539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196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务公开栏等其他方式公开和回应关切政务信息101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全市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互联网上受理1件、书面受理3件。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均按照《条例》要求,依法受理。在法定期间内,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信息提供及获取方式,分别以邮寄、上门送达、面呈等方式告知申请人,做到程序到位、公开和回复合法。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规范性文件方面,2019年,我市新制定规范性文件24件,公开发布21件,网站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83件。 二是信息公开审查方面,2019年我市共发布《政务信息》45期,刊发全市重点政务信息422条。通过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收集、撰写、保存、推送等方面的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把关;突出规范重要政务信息公开。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强化信息推送审核。督促各单位确定具体业务人员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业务分管领导为审核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确保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
(四)公开平台建设。2019年,按照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统一部署,我市全力配合,积极沟通谋划,政府门户网站按照集约化建设思路,采用统一模版,将原网站平滑迁移至市统一平台。实现了资源、管理、服务、运维、安全保障集约化,通过健全政务网站、广播电视、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电子显示屏、短信平台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根据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规定,按照“五公开”全流程和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科学分类、规范名称,明确公开内容、公开依据等,确定市政府、市直部门及乡镇三级标准目录,实现了平台内容架构的“标准统一”。着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2019年,全市全面梳理清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信息,及时调整更新,通过湖北政务服务平台、“鄂汇办”APP同步公开发布,同步更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指南信息。在“湖北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编辑事项,共发布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1420项,“零跑腿”事项680项比例47%,“即办件”事项1097项比例77%,开通网办事项1420项,网上可办率100%,认真梳理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办理流程进行优化,最大限度减材料、减环节、压时限,减少申请人跑动次数,真正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着力优化企业开办审批,通过“多证合一”,依托“一张网”数据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缩短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间,2019年5月起,全市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间缩短为1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保障监督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调整分管领导,成立了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行政审批局局长任副组长,各镇办处区、市直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担任,并在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了政务服务股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已初步形成由市行政审批局统筹协调,各镇办处区、市直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积极发挥好牵头拉总作用,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同时,全市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各单位印发宣传材料1000余份,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4 | 21 | 8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558 | -111 | 9867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17 | -114 | 4717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98 | +26 | 3612 |
行政强制 | 130 | -2 | 23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3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040 | 18.34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以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以处理 | 1.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需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市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了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少,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等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通过以下几个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各单位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度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目标存在的差距和问题,督促各单位压实责任,做好各个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补齐政务公开工作短板,整体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期高效持续开展。
三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内容。1、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提高申请处理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作。2、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扎实做好各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对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监测,及时要求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反馈,积极主动做好政府重点民生领域政策公开力度,加强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日常督办,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
六、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结
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一是制订详细操作手册。按照省《目录规范》要求,从目录事项、目录编码、公开主体、内容要求、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等方面,明确全市规范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具体目录,统一操作要求;二是对标集中调整目录。组织全市35个市直部门、20个乡镇按着规范目录开展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确保全面协同完成市政府及市直部门、乡镇三级主动目录调整工作。三是按清单梳理栏目公开信息。对新增及发布质量不高的栏目,逐项列出工作清单,各单位对表发布。同时,按照《目录规范》内容规定,列出问题清单,严格对照,逐个迁移和删除不符合要求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质量。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公开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是加强决策公开。规范性文件及涉及社会发展和民生的重要文件草案预先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二是加强重点工作公开。每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后,除发布新闻通稿介绍会议情况之外,对于适宜公开的议题,组织新闻资料向媒体发放,进行介绍和解读,并视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或媒体集体采访。三是加强社会关切回应。坚持搜报媒体和网络舆情,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处理、回复媒体和网络反映的具体事项。
(三)议案提案办理情况。在丹江口市门户网站议案提案专栏公开2018年、2019年的116件人大议案建议和116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