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统计局

机构地址
丹江口市人民路16号
电话
0179-5220960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18:23:20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统计工作。

  (二)按要求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开展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一、二、三产业统计股

三、办公地址: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一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主要负责人:

苏刚,丹江口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公开(监督)电话:

0719--52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