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要求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统一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开展本地区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八)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负责开展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一、二、三产业统计股
三、办公地址:
丹江口市人民政府一楼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主要负责人:
苏刚,丹江口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公开(监督)电话:
0719--5220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