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

机构地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37号
电话
​5223283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除外)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18:12:41

一、主要职责

(一)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动态帮扶;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三)加强驻村帮扶;

(四)开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资产项目监管;

(五)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

(六)服务中直、省直、十堰市直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股室

(一)综合股。电话:0719-5223283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内外协调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起草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材料等工作;负责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协助抓好机关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简报编发、信息报送和宣传调研工作;负责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五城联创、计划生育、群众团体工作。

(二)老区股。电话:0719-5206086

研究制定老区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老区建设项目(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项目)的评估、论证、筛选、立项、报审、报批和跟踪检查工作;贯彻执行有关老区建设的决议、决定和政策措施;负责老区建设年报和老区贫困数据分析、贫困监测工作;负责老区培训工作;负责《湖北省老区建设条例》的贯彻落实和老区建设情况的宣传工作。负责光伏扶贫、驻村帮扶、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工作。

(三)开发指导股。电话:0719-5238111

拟订扶贫开发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负责财政扶贫项目、信贷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核和跟踪检查;指导脱贫管理、产业扶贫、扶贫搬迁、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等重点工作的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指导五个一批政策落实、负责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等工作的实施,负责全市的贫困监测和统计工作。

(四)社会扶贫股。电话:0719-5226261

制订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和对口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负责联络在全市开展帮扶工作的中直、省直、十堰市直对口单位;负责跟踪收集汇总中直、省直、十堰市直对口帮扶工作情况;负责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负责收集整理社会扶贫有关信息、报表;落实“三支一扶”工作、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扶贫培训的方针、政策;制定扶贫培训规划和年报计划;负责“雨露计划”对象的认定、审核、报帐、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贫困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与扶贫相关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一村多名大学生村干部”等人才扶贫计划的落实工作。

(五)扶贫培训股。电话:0719-5258005

负责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相关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具体负责指导扶贫对象管理模块的信息采集、维护、统计、汇总;负责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涉及的贫困户动态管理中人口自然变更、脱贫、返贫、贫困村出列和贫困县摘帽信息的统计、汇总;负责全国扶贫信息业务子系统系统、后台数据和扶贫信息台账模块的管理;负责对全市各镇(办、处、区)数据质量的监测、定期不定期发布数据质量报告

三、办公地址:

丹江口市丹江大道39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主要负责人:

陈少斌,市政协副主席,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六、公开(监督)电话

0719-5223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