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

机构地址
丹江口市沙陀营路16号
电话
0719-5222225
传真
电子邮件
办公时间
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1日 17:12:41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水电发展规划。组织编制跨乡镇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全市境内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二)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流域、区域内水资源统一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督促落实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查、报送全市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下达我市和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市内中小河流、河库的综合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

(七)按管理权限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市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市级有关重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市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组织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全市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监督实施。承担全市水利统计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水旱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负责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协调推动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水利和湖泊局要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会务、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精神文明、档案、目标考核、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水利科技、信息化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规划与财务股。拟订全市水利发展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和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统筹协调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三)水政水资源股。推进全市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水利普法等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工作。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河湖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水利水电股。负责农村节水灌溉、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作。综合协调全市雨洪资源集蓄、利用工作。承担灌区归口管理和山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库管理及白蚁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大坝安全鉴定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组织实施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负责编制水能资源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及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改造工作。负责河道堤防、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情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相关工作。

(五)水土保持股。组织、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市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实施和水保设施的验收。

(六)水利工程监督股。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协调监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七)河湖长制工作股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政策文件、工作部署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日常考核和宣传调研,承担市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河道、湖泊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联系丹江口水库管理单位,确保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市境内〕水环境不断改善,水生态不断优化,水质稳中向好。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办公地址:

丹江口市沙陀营路16号

四、办公时间:

夏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秋季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主要负责人:

于静森 丹江口市水利和湖泊局组书记、局

六、公开(监督)电话:

0719-522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