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定向监督检查和不定向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你公司2023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进行检查。
请你单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拒绝配合检查工作、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整改的,财政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联系电话:0719-5235628
丹江口市财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