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丹江口市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监督范围:工程造价金额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手续)的在建项目。
工程造价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工程,由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纳入日常监管,项目建设单位需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登记,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直接管理。
联系电话:0719—522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