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十堰瑞东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011433020/2023-0140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14:0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文号
丹环审〔2022〕52号

十堰瑞东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汽车零部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丹江口市六里坪移民生态产业园,占地面积6600平方米,生产工艺主要为熔炼、制芯、浇注、抛丸等,设计年生产精密铸造铸钢件1000吨、覆膜砂铸铁件2000吨。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二、《报告表》评价结论认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该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脱蜡、锅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排放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制芯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1P)排放;熔炼、造型、浇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2P)排放;落砂、砂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3P)排放;精密铸造铸钢件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4P)排放;覆膜砂铸铁件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5P)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通过15米排气筒(6P)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相应限值;生产工序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须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相应限值;锅炉燃烧产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相应限值。车间制芯、造型、浇注、熔炼、砂处理、熔蜡、制模、修蜡、脱蜡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通过厂房阻隔、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处理,严格控制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须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无组织排放相应限值。

(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规定要求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五)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计,按要求制定监测计划,明确监测任务,按要求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自行监测。

四、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为:挥发性有机物0.99吨、烟(粉)尘0.62吨、二氧化硫0.01吨、氮氧化物0.11吨、化学需氧量0.0046吨、氨氮0.0002吨。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目前项目已建成,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在完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或变更排污许可证。

七、丹江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八、本文仅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专业要求,不作为项目建筑物等合法性的依据。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有其他处置意见,请予以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九、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十、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按规定其批复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十堰市生态环境局丹江口分局

2022年12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