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投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批丹郧路化工厂副坝防洪闸口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请示》(丹交投文〔2021〕1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评审意见(中德华建(鄂)﹝2021﹞-GC-0893)。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丹江口市丹郧路化工厂副坝防洪闸口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丹江口市丹郧路化工厂副坝防洪闸口工程。
项目代码:2105-420381-04-01-182077。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丹郧路化工厂副坝防洪闸口工程分三段沿农夫山泉三期工厂周边布置,轴线总长1219.2m。主要建筑物有防洪闸、过渡段及副坝(生态挡墙)等。
三、水文
基本同意本项目防洪标准按千年一遇洪水设计,流量为79000m3/s,万年一遇洪水加大20%校核,流量为118000m3/s。
工程正常蓄水位170.0m,设计洪水位172.2m,校核洪水位174.35m。
四、工程地质
坝区处于相对稳定的地块上,工程建设是可行的;基本同意本工程地质评价意见,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对岸坡、地基稳定、渗透等问题采取相应的工程处理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同意天然建筑材料地质调查意见。
五、其他
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环境保护设计、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设计。
六、工程概算及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4401万元,其中工程部分静态投资4318万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静态投资83万元。工程部分静态投资中:建筑工程投资3302万元、临时工程224万元,独立费用548万元,基本预备费244万元。资金来源为:本项目资金筹措拟以建设单位自筹为主,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移民投资补助为辅,其中防洪闸及过渡段采用移民投资进行,其他均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七、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
八、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140天。
请进一步优化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地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概算等控制性指标,不得随意变更和突破。如在施工图设计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到我局重新批复初步设计和概算;在实施过程中突破上述规模的,需办理调整概算手续。严格执行“四制”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