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托幼机构、各中心学校、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办、区)卫生院: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及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学校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及平安校园、健康校园建设,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1〕102号)、《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教体艺〔2020〕3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1年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全市所有学校和托幼机构。
二、排查内容
(一)组织管理和制度建设。重点检查春季开学学校落实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应急预案和《丹江口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附件1)中各项组织管理制度情况,组织机构及措施是否科学、规范,学校在开学前是否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各项方案(预案)进行专题培训、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二)卫生专业力量配置。重点检查学校卫生(保健)室设立情况、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卫生设施配备情况,是否按照《十堰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十教发〔2020〕38号)和《关于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丹教发〔2020〕22号)文件要求,落实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工作,校外兼职校医是否及时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控、是否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重点部位风险管控。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安全、食品安全、场所卫生、环境卫生、危险物品管理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师生员工健康监测情况,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日报告”和“零报告”执行情况,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及重点区域巡查情况,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儿童青少年近视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附件3),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等设置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
(四)防疫物资储备及处置场所配备。重点检查学校消毒剂、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温度计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是否由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隔离观察室的设置及人员防护是否符合要求。
(五)问题整改。重点检查学校和托幼机构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镇(办、区)所属学校及托幼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卫生院、中心学校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组织检查,由中心学校牵头,当地卫生院和市场监管所参加。市成立督查组,由市卫健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成,具体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参加。督查内容是本次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检查、学校卫生双随机抽检和《丹江口市健康校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丹卫生健康发〔2020〕32号)文件落实情况。一年2次,每次督查单位按总数的50%进行随机抽取。
四、时间安排及主要任务
(一)2021年3月中下旬和2021年9月中上旬:开展自查。一是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对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教舍相关卫生设施配置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卫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见附件1、附件3),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以校(园)为单位建立自查排查档案,并把附件1和附件3在3月28日前上报到各镇(办、区)卫生院(社区卫生院)公卫科。二是各中心学校、当地卫生院和市场监管所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自查自救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其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和工作制度,卫生院公卫科根据检查情况填报附件2和附件4,连同附件1和附件3在2021年4月7日前统一上报到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存档。
(二)2021年4月-5月和2021年9月下旬-10月:集中督查。市督查组对照《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及附件1、附件3内容要求,对学校和托幼机构自查排查、问题整改情况集中检查,以求实效。
(三)2021年6月和2021年11月:总结通报。自查自纠、检查结束后,各中心学校联合卫生院、市场监管所通报排查情况,并将通报文件在6月上旬和11上旬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中心学校上报检查通报和督查情况联合通报检查情况,公布存在风险隐患及问题整改的学校及托幼机构名单(附件2和附件4),相关资料由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防联控机制。各中心学校、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各市场监管所要站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底线思维,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分析风险隐患,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学校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两案九制”等工作制度,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着力抓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把肺结核、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以及食源性、水源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安排,统筹推进。要督促学校落实学生晨午检、相关人员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每日检测体温,观察询问是否有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及时就医。一旦出现聚集性疫情,要指导学校做好疫情报告、调查、处置,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必要时采取监测公示、联合通报、加大巡查力度等有效措施,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校园创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对标对表抓整改、抓落实,切实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敏感性和应急处置科学性。
(三)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26号)和鄂教体艺〔2020〕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
(四)切实加强校园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五)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分级分类整改。对在排查中发现出的风险隐患,能立即整改的,有关业务部门要指导学校迅速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教育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学校自身不能整改的,有关业务部门要指导其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防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主管部门要研究解决。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重大风险隐患进行治理。对学校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暴发等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处置结果。
(六)抓紧抓好排查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风险隐患排查小组,抽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和能力突出的工作人员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附件:1.丹江口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表
2.丹江口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结果登记表
3.丹江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检查清单
4.丹江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视力健康管理检查结果登记表
丹江口市卫生健康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5日
校长姓名 | 联系电话 | ||||
学校校址 | |||||
学生总数 | 住校学生数 | 教职工数 | |||
学校占地总面积 | 平米 | 教室总面积 | 平米 | 学生宿舍 面积 | |
排查项目 | 排查指标 | 排查结果 | 主要问题和隐患 | ||
组织管理 | 学校卫生工作校长(园长)负责制★ | ||||
设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有专人负责 | |||||
制度管理 | 有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
有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 |||||
有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 |||||
有学生晨检制度(晨检工作规范) | |||||
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及表格 | |||||
有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 |||||
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 |||||
有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 |||||
有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 |||||
有教学卫生管理制度 | |||||
有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 |||||
有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 |||||
有垃圾(含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 |||||
有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 |||||
传染病 防控 |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根据规模设为卫生室或保健室,或按照《十堰市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共建工作实施方案》(十教发〔2020〕38号)落实共建。 | ||||
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
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符合要求,并有责任人★ | |||||
有学生体检记录,学生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符合要求(新生入学有结核病检查项目)★ | |||||
健康体检承检单位符合要求 | |||||
有学生因病休退学登记记录 | |||||
有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记录★ | |||||
有学生晨检登记记录★★ | |||||
有接受培训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查验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且查验记录齐全,对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学生通知及时进行补种★ | |||||
饮用水卫生管理 | 饮用水卫生管理有专(兼)责任人(须持有健康证)负责 | ||||
学校水源保护与管理规范,且地下水/自流泉水取水点周围30米内,不得有渗水厕所、渗水坑、粪坑、垃圾堆和废渣堆等污染源;地面水取水点周围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放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不得有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入。★★ | |||||
二次供水、自备水必须获得卫生许可,卫生管理和供水过程符合卫生要求,(查定期清洗记录和检测报告) | |||||
提供符合卫生要求饮用水,饮水供水器皿定期清洗、消毒(有清洗、消毒记录)★ | |||||
学校每50人配备1个水龙头 | |||||
食品安全 | 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 ||||
学校食堂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 |||||
学校食堂、副食店持证(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和培训证等)经营★ | |||||
校内不得有社会饮食店,食堂不得承包经营★ | |||||
学校食堂、副食店等布局合理,主体责任落实,各类设施齐全 | |||||
学校食堂加工经营过程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
学校食堂、副食店所经营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添加剂是否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保管、领用、登记、专柜保存)要求管理和使用 | |||||
学生集体用餐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有专(兼)职人员负责 | |||||
不购置、使用劣质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实行索证索票、原材料建台帐,储存规范(无专库,房屋潮湿或无储存容器或无防鼠、防虫、防蝇设施视为不规范)★★ | |||||
教室卫生 | 教室人均占有面积:小学不低于1.15㎡/人(1.36㎡/人),中学不低于1.12㎡/人((1.39㎡/人) | 人均 ㎡ | |||
教室通风、采光照明良好(灯管垂直于黑板,无裸灯),定期消毒,采用湿式清扫 | |||||
每间教室内最少设2种不同型号的课桌椅。★ | |||||
托幼机构教室、活动室、寝室实行紫外线消毒★ | |||||
厕所卫生 | 厕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厕所定期湿式清扫、灭蝇蛆,粪池加盖,不渗漏,有粪便无害化处理措施。 | ||||
教学楼每层设厕所,室内厕所有洗手设施。 | |||||
室内、外厕所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 | |||||
宿舍卫生 | 宿舍卫生有责任人管理 | ||||
宿舍人均占有面积不少于3.0㎡/人,实行1人1铺。★ | 人均 ㎡ | ||||
宿舍保持清洁、通风良好★★ | |||||
卧具定期清洗,个人用品整洁 | |||||
学生公寓设置盥洗室、卫生间和洗浴场所,且正常使用 | |||||
防四害(鼠、蟑螂、蚊、蝇)设施齐全 | |||||
其他场所 卫生管理 | 学校图书馆、洗浴场所、理发场所、娱乐场所、体育场馆等符合《公共场所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 ||||
健康教育 | 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有时间安排和资料)★ | ||||
危险化学品管理 | 建有立危险化学品、药品专库、分类存放,专帐、专人管理。 | ||||
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登记、实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处理记录 | |||||
环境因素 | 学生取暖安全,使用炭火、煤火取暖应有专用炉具,密封性好且建有排烟管道,室内通风。★ | ||||
学生健康危险因素 | 开展学生健康危险因素监测与干预工作。有教室照明、采光和学生视力健康预警及干预措施。 |
三、建议(也可以在卫生监督意见书上具体阐述)
丹江口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结果登记表
单位(盖章):
学校 | 地址 | 风险隐患级别判定结果 | 主要隐患 | |||||
组织 制度 | 传染病 防 控 | 饮用水 安 全 | 食品安全 | 教舍卫生 | 健康教育及其他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3 | ||||||
丹江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视力健康管理工作检查清单 | ||||||
学校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 ||||||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是否达标 | 备注 | |
是 | 否 | |||||
1 |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 1.建立健全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志愿者代表,医疗机构眼健康顾问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 | 查方案、工作开展等资料 | |||
2.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 查方案,健康教育宣传等资料 | |||||
3.加强校卫生室(保健室)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保健教师)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 查校医配置,药械及检查设备 | |||||
2 |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 1.严格依据国家、省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 | 查工作方案等资料 | |||
2.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从而影响课堂教学效益。 | 查课程表,教师课件等 | |||||
3.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 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4.寄宿制学校要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 | 查课程表,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3 | 加强考试管理 |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 查入学报名资料 | |||
2.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不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高中每学期可进行期中和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级的学科考试。 | 查考试资料,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3.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 | 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4.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 查入学方案,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4 | 改善视觉环境 | 1.严格按照《学校安全与健康设计通用规范》和《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相关规定,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 | 查看教室等现场 | |||
2.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 | 查看教室等现场 | |||||
3.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 | 看教室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5 | 加强护眼指导 | 1.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并认真执行眼保健操流程。 | 查课程表,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2.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并时常督促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姿势。 | 查课件、宣教资料,现场走访调查 | |||||
3.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予以及时了解,并督促其去正规眼科医院进行检查。 | 现场教师学生走访调查 | |||||
6 |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 1.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 | 查课程表 | |||
2.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 | 查工作方案,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3.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并将武当太极拳九式作为必练项目。 | 查课程表,现场走访调查 | |||||
4.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并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 查制度,督促检查记录 | |||||
7 |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南纲要》(教体艺〔2008〕12号)要求,开齐开好《体育与健康》课程,并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 | 查课程表,教师课件等 | |||
2.积极利用学校电视台、广播、宣传栏、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科学用眼护眼健康教育。 | 查宣教、会议等资料 | |||||
3.培训培养了一批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 | 查方案、开展培训等相关资料 | |||||
4.组建了学生健康教育社团,定期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 查方案、课件,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 |||||
5.每年3月、9月组织开学季的视力保健宣传教育工作。 | 查宣教工作资料 | |||||
8 |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 1.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的要求,细化手机管理措施。 | 查制度,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2.指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使其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 | 查宣教资料 | |||||
3.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 查教学方案,现场学生走访调查 | |||||
9 |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 1.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对全部学生进行了视力筛查,建立了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 | 查体检纪录及学生健康档案资料 | |||
2.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年2次视力监测制度。 | 查制度、学生视力监测记录资料 | |||||
3.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对视力异常的学生进行提醒教育,为其开具个人运动处方和保健处方,并及时告知家长带学生到正规眼科医疗机构检查。 | 查开处方记录等资料 | |||||
4.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新发率等报告和统计分析,及时把视力监测和筛查结果记入学生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 查健康电子档案资料 | |||||
5.有重点的对近视率较高的班级进行近视防控科普宣教并及时做出相应的行为干预。 | 查健康教育宣教和行为干预资料 | |||||
10 | 倡导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 | 1.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 | 查方案资料 | |||
2.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 | 查课程表 | |||||
3.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 | 查方案、周菜谱安排资料 | |||||
4.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 查方案,使用设备记录等资料 | |||||
检查发现的问题: | ||||||
检查组综合意见: | ||||||
被检查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丹江口市中小学(幼儿园)视力健康管理检查结果登记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学校 | 主 要 问 题 | |||||||||
加强视力健康管理 | 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 加强考试管理 | 改善视觉环境 | 加强护眼指导 | 强化户外体育锻炼 | 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 | 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 定期开展视力监测 | 倡导幼儿园科学保育保教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