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省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办法〉的通知》(鄂扶组发〔2018〕1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2024年3月28日
联系人:张虎堂
举报电话:0719-5238111
受理举报单位: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
附: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 |||||||
丹江口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子类型 | 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安排财政衔接资金 (万元) | 责任人 | |
乡镇 | 村 | 中央资金 | |||||
合计 | 1821 | ||||||
1 | 就业项目 | 交通补助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跨省外出务工兑现一次性交通补助(500元/人) | 全市 | 50 | 陈少斌 | |
2 | 就业项目 | 公益性岗位 | 安排衔接资金村级公益岗为380人,公益岗位补助标准5000元/人/年 | 全市 | 190 | 陈少斌 | |
3 | 巩固三保障成果 | 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 对符合条件的中职、高职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对象,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补助标准1500元/人/学期 | 全市 | 700 | 陈少斌 | |
4 | 产业发展 | 小额贷款贴息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贷款发展产业按政策予以贴息 | 全市 | 81 | 陈少斌 | |
5 | 产业发展 | 支持16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三官殿街办蔡湾村、习家店镇龙口村、蒿坪镇王家岭村、石鼓镇贾寨村、官山镇骆马沟村、龙山镇龙山咀村、六里坪镇蒿口村、官山镇五龙庄村、盐池河镇七星河村、土关垭镇汤湾村、丁家营镇铜架山村、牛河林区凤凰山村、凉水河白龙泉村、白杨坪林区白杨坪村、龙山镇彭家沟村、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景区办事处磨针井村 | 800 | 陈少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