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湖北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组发〔2021〕2号)和《中共丹江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丹农组发〔2021〕3号)文件,根据《湖北省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操作手册》程序要求,各镇(办、处、区)通过规定程序,对2022年11月行业预警推送暨基层摸排中发现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进行及时识别纳入,对符合条件的三类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现将相关镇(办、处、区)2022年12月防止返贫监测新识别纳入和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公告,公告期为5天,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19—525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表:丹江口市2022年12月防止返贫监测.xlsx
丹江口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