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设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落实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操作流程图(2023)》,市住建局就工程建设项目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涉企的相关费用通知如下: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情况通知如下:
一、丹江口市辖区内的工业项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经丹江口市政府同意,丹江口市辖区内所有工业项目的施工图消防设计审查费用,由丹江口市政府进行购买服务予以核销,市住建局负责汇总报市财政部门审核。
三、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丹江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