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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4年第19期)

索引号
011433020/2024-36630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4年08月23日 10:09:18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文号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信息,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湖北指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火烧馍(速冻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4年5月14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湖北指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火烧馍(速冻食品)”(规格型号:500克±10克×2片/袋,生产日期:2024-04-15,保质期:12个月)进行抽样检测。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硫酸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湖北指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启动召回措施,共紧急召回28箱同批次“火烧馍(速冻食品)”,召回的该批次产品已销毁。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湖北指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该批次不合格“火烧馍(速冻食品)”的原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的规范生产意识薄弱,未按标准做到设备专用。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对相关设备进行全面完善检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生产,保障食品安全。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