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2年第32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信息,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使用的“碗”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1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使用的“碗”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硫酸钠计)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5日将《检验报告》(№:WH202206593)送达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该店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浪河镇乡味缘早餐店该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洗碗人员在洗碗过程中冲洗用的水更换不及时,冲洗次数不够。针对上述问题,该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增设餐饮消毒设备,落实整改措施。经复查,该食堂已整改落实到位。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