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2年第23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信息,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龙城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浅凹盘”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2年7月19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丹江口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丹江口市龙城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浅凹盘”(抽样基数:20个,抽样数量:4个)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28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送达至丹江口市龙城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店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给予丹江口市龙城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警告。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龙城公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未按保证安全的消毒时间消毒餐具。针对上述问题,该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完善酒店内消毒工作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检查督导。2、酒店工作人员按时保证安全的消毒时间,规范正确的摆放餐具,定时消毒餐具。经复查,该店已整改落实到位。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