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2年第19期)
根据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三期),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美多惠生活超市经营的“韭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0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丹江口市美多惠生活超市经营的“韭菜”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2年6月14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告知书》送达至丹江口市美多惠生活超市。该超市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韭菜。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批次的韭菜于2022年5月日从丹江口市丹东批发市场采购,购进数量为2.45公斤,进货价是1.5元/每斤,销售价是1.99元/每斤,送达报告前已卖完。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韭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予以立案调查。鉴于该超市销售韭菜农药残留所检项目“镉”不合GB5009.15-201的要求,标准要求:≤0.05,检验结果:0.064,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美多惠生活超市该批次韭菜不合格的原因:超市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在购进韭菜时没有向商家索取检测报告,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造成此次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韭菜。针对上述问题,该超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强化进货查验义务,对超市购进农产品要查验检测报告,确保商品进货来源合法合规。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