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2年第2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告信息(2021年第七期),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高龙干货店经营的“大白菜”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15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高龙干货店经营的“大白菜”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9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BG20211180)送达至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高龙干货店,该店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高龙干货店行政处罚如下:没收非法所得金额21元,罚款5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高龙干货店从茅箭区林荫大道眼睛蔬菜批发商行采购的该批次大白菜,从采购、运输到超市陈列销售没有做任何添加,农药残留超限原因是大白菜进入茅箭区林荫大道眼睛蔬菜批发商行前带入的。针对上述问题,该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要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印章、进货票据、快检合格报告,建立进货电子台账。经复查,该店已落实整改到位。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