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2年第1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告信息(2021年第八期),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金色年华幼儿园使用的“不锈钢桶”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1年11月15日,丹江口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金色年华幼儿园食堂的“不锈钢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12个,样品数量:2个。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9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SRC21551)送达至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金色年华幼儿园,该园负责人当场确认签字。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给予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金色年华幼儿园行政处罚:罚款10000元。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六里坪镇金色年华幼儿园该批次餐饮具不合格的原因:未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针对上述问题,该园采取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清洗、消毒制度,并做好记录。经复查,该园已落实整改到位。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