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
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通告
(2021年第8期)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告信息(2021年第五期),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和润生活超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和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基本情况
2021年9月29日,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丹江口市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和润生活超市经营的蛇果(苹果)进行抽检进行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敌敌畏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11月1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和《抽样检验告知书》送达至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和润生活超市。该超市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苹果。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批次的蛇果(苹果)于2021年9月27日从十堰市华西批发市场郭小丽果行处采购,购进数量为16.2千克,批发价是7元/千克,零售价是7.96元/千克,送达报告前已卖完。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予以立案调查。鉴于该超市销售的苹果的农药残留所检项目敌敌畏不合GB2763-2021的要求,标准要求:≤0.1,检验结果:0.72,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查,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和润生活超市该批次蛇果(苹果)不合格的原因:超市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在购进苹果时没有向商家索取检测报告,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造成此次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苹果。针对上述问题,该超市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强化进货查验义务,对超市购进农产品要查验检测报告,确保商品进货来源合法合规。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