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我局组织下达的检测任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共11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 丹江口市桐乐生活超市销售的桃子:敌敌畏标准要求≤0.1mk/kg,标准实测结果:0.20mg/kg。检验单位为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丹江口市丹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苹果:敌敌畏标准要求≤0.1 mg/kg,标准实测结果:0.72mg/kg。检验单位为湖北凯威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检验项目 附件1
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附件2
附件:附件1 检验项目.docx
附件:附件2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第二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