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的通告

索引号
011433020/2021-3051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7日 15:31:14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的通告


根据丹江口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1年第1期)信息,现将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及丹江口市金都食品屋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1年4月8日,丹江口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对丹江口市金都食品屋经营的 “桃酥”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基数:10㎏,抽样数量(含备样0.24㎏):1.09㎏,该批次桃酥来源:自制加工,生产日期:2021年4月7日,零售价:20元/㎏。我局于2021年4月29日接到该批次“桃酥”检验报告NO:SRC21071,检验结论:依据GB5009.28-2017第一法标准检验,该样品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 以Al计);标准指标:≤100,实测值:148.90,检验结论为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执法人员于2021年4月29日将不合格报告《检验报告》送达至丹江口市金都食品屋。该单位针对问题立即对该批次产品下架停止销售,制定了召回计划、启动了召回程序。

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该批次 “桃酥”是由当事人于 2021年4月7日自制加工,加工数量10㎏,销售价每㎏20元。2021年4月29日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检查时,该批次已经卖完。随后告知申请复检权利,当事人于2021年4月29日发布产品召回公告,提醒消费者到门店进行退货,预防危害后果发生。当事人于2021年5月10日对本店第二批生产的桃酥送样抽检,经丹江口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检验合格。截止调查终结之日,当事人未申请复检也未召回到该批次桃酥,该批次桃酥货值金额200元,成本每㎏10元,计价100元,违法所得100元。

丹江口市金都食品屋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整改情况

丹江口市金都食品屋经查,该批次食品不合格的原因该店食品生产加工过程把控不严,原材料存放的容器不符合要求。针对上述问题,该店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1、案发后,该店对所生产的桃酥进行送检,确保合格后再行销售。2、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控制要求,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制度。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