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显示,湖北胜帆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均州老酒(42°、500ml/瓶、生产日期:2020-6-21)的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和GT/27588-2011《露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控制。执法人员于2020年9月22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湖北胜帆酒业有限公司。湖北胜帆酒业有限公司当日制定了召回计划、启动了召回程序,目前已召回201瓶。
(二)问题原因。产品包装标识印刷错误。
(三)整改措施。对产品包装加贴正确标识,更正错误标识。
(四)处罚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之规定,构成了上市销售的食品与其标签内容不符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5000元之行政处罚处罚。
本通告由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丹江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