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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4-231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18:32:44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民政局
文号
丹民发[2024]5号

为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扎实开展全市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和住养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公办养老机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民政函(2024) 25 号)和十堰市纪委《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十纪发 (2024) 5号),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保护特困群众权益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基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福利机构建设,督促养.老机构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建设,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微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民办养老机构安全规范管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一)养老机构管理运营混乱、建而不用、养老服务诈骗,以及公办养老机构非法侵占、骗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物等问题。

(二)公办养老机构降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标准,克扣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等问题。

(三)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入账、票据不规范、发展院办经济及捐赠物资帐外管理等问题。

(四)职能部门落实相关政策不到位,未及时足额拨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

(五)职能部门、公办养老机构虛报供(抚)养人数,套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等问题。

(六)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金、管理资金和供养对象的集中供养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七)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

(八)养老机构存在欺老虐老等服务质量问题。

(九)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等其他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财务审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对全市17个公办养老机构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以及2022-  -2023  年度财务账目进行全面审计,查找公办养老机构侵占特困人员财物、克扣基本生活费及照料护理费、骗取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清单,逐一核实情况,逐条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市社会救助中心2022-   -2023每月拨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资金进行审计,查看是否每月及时足额拨付救助供养资金。市社会救助中心和全市公办养老机构要全力配合,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财务检查或督查。(责任单位:  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救助中心,各公办养老机构)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市民政局工作专班对各养老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构内消防、食品、人身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各养老机构要结合工作专班和审计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漏一院、不漏一人。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救助中心,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养老机构)

(三)加强代管财产管理。全面摸清掌握全市17个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委托代管财产相关信息,制定台账。指导特困供养机构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代管财产协议,列入个人往来款管理,由专人负责,建立个人财产收支明细台账。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出申请需取款的,特困供养机构应安排2人以上取款并做好票据留存,备注资金用途。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领款时,须本人及代管人员及1名其他工作人员在场,共同签字确认。(责任单位:  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公办养老机构)

(四)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公办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各类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加强物资采购管理,采取集中采购或协议供货的方式采购日常生活、生产物资;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内部监督,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各类资金使用范围,不得以虚开发票、虛列开支等方式侵占资金。(责任单位:综合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各公办养老机构)

四、工作安排

(一)学习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和特殊困难群体关爱服务等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发  (2023) 34号)、《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财务管理的通知》(鄂民政函(2023) 143 号)、《养老机构管  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等相关政策,深入传达学习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政策水平。市民政局要公开专项治理项目、内容,设置举报信箱,在水都网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至10月底)

1.自查自纠。5月中旬前,全市22个养老机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初步掌握2022-   -2023年度以来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存在的问题情况,分类建立自查自纠问题清单。市民政局对2022年1月以来的信访举报、上级交办转办、部门移送、巡视巡察反馈、舆情反映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

逐一整改、对账销号。

2.专项检查。8月底前一是依托第三方机构等对全市17个公办养老机构2022-   -2023年度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一轮审计;二是市民政局工作专班对养老机构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逐一抓好整改。9月底前,在审计的基础上,对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登记造册,形成问题清单,填写《公办养老机构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附件2)。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持续跟进督办。

3.抽查督办。会同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分片进行抽查,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重点督办,对专项治理.

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4.整改销号。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及时限,实行动态管理。要深入分析原因,建章立制,规范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财产代管工作,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等,整改工作于10月底前完成。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委监委和有关部门处置。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底前)

建立养老机构日常监管制度,完善问题发现机制、联合检查机制,将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将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强化责任担当,抓好组织实施,切实维护特困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成立全市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附件1)。

(二)强化部门联动,严肃责任追究。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办、处、区)要积极支持配合开展公办养老机构财务审计,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指导和监督,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人开展调查,对查实问题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主动坦白并退赔全部资金的,依法依规从轻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警示教育,建立长效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财务管理指导,定期组织财务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对公办养老机构院长、财会人员以及资金管理使用各环节经办人员的廉政教育,增强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将治理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加强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件: 1.丹江口市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2.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1

丹江口市养老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恩中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会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粉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琳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曾  伟   市养老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徐天翔    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黄  娟    办公室负责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贾玉娇    社会救助股股长

工作专班

第一组:

组  长:胡恩中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曾  伟   市养老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柳  晨   综合办公室干部

检查单位: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市晟泰武当养老院、湖北晟泰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市妇幼保健院医养照护中心

第二组:

组  长:徐会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徐天翔   市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成  员:刘  伟   市社会救助中心干部.

检查单位:六里坪镇农村福利院、均县镇农村福利院、官山镇农村福利院、市康济医养结合中心

第三组:

组  长:朱粉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黄  娟   办公室负责人、婚姻登记中心主任

成  员:饶  奔   综合办公室干部

检查单位:三官殿农村福利院、土关垭镇农村福利院、龙山镇农村福利院、丁家营镇农村福利院、牛河林区农村福利院

第四组:

组  长:朱  琳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组长:贾玉娇   社会救助股股长

成  员:王生梅   社会救助股干部

检查单位:盐池河镇农村福利院、浪河镇农村福利院、白

杨坪林区农村福利院、湖北鸿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康养中心

第五组:

第五组:

组  长:陈文国   机关纪委书记

副组长:卢宗龙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副主任

成  员:代  林   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干部

检查单位:习家店镇农村福利院、蒿坪镇农村福利院、石鼓镇农村福利院、凉水河镇农村福利院、大沟林区农村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