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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的方案

索引号
011433020/2022-0126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06月23日 10:54:11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号
丹民政发〔2021〕15号

关于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的方案

各镇(办、处、区)民政办、养老机构: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全力整治消防安全隐患,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的通知》(丹消安委〔2021〕1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养老机构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不发生因消防设施不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检查范围

所有养老服务机构

(二)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养老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综治安全教育和管理、办公服务场所人防物防技防、安全隐患排查等情况;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

2.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安全培训和演练是否到位、建筑设计和建设是否符合各项安全要求等。重点排查电线、电器是否老化存在安全隐患,独立烟雾感应系统是否正常,食物管理和煤气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等方面的工作。

3.开展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础和管理水平。

4.开展独居老人、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关照活动,建立弱势群体清单,落实关照责任人员,组织开展一次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推动将定期入户消防安全关照纳入村(居)委会工作任务。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阶段(7月10日前)养老机构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分析原因,立行立改。

(二)整改阶段(7月10日至8月底前)。各地各单位要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逐一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限期进行整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民政局成立5个督导分别深入到城区及乡镇开展督导检查分组安排如下:

    第一组:汪光军  曾伟
   督导任务:凉水河镇农村福利院、石鼓镇农村福利院、蒿坪镇农村福利院、习家店镇农村福利院、大沟林区农村福利院
     第二组:徐会均  曹相军
   督导任务:救助管理站、殡仪管理所、三官殿办事处农村福利院、牛河林区农村福利院、龙山镇农村福利院、
      第三组:王自合  习梅
     督导任务:土关垭镇农村福利院、浪河镇农村福利院、丁家营镇农村福利院、白杨坪镇农村福利院、盐池河镇农村福利院
    第四组:陈文国  刘伟
     督导任务:六里坪镇农村福利院、官山镇农村福利院、均县镇农村福利院
   第五组:朱自军  徐天翔  赵玉萍
    督导任务: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晟泰养老院、晟泰康养

各镇办和有关单位也应按要求成立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把消防安全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和调度,分管领导亲自督办,有关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各养老机构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分工,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及自救自防知识,推广典型经验,营造浓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办、处、区)民政办和养老机构要及时将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控小火、防大火、守底线”夏季消防安全集中行动情况报丹江口市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每月22日前报送《消防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8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赵玉萍  电话:0719-5209897

丹江口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