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处、区)民政办、各养老机构:
近日,西安等地出现疫情,元旦和春节也即将来临,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绷紧疫情防控弦,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线,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研究和安排部署。各养老机构必须逐项落实民政部新修订的《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见附件)。
二、落实日常防控要求。1.做好“人物同防”。加强对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建立一人一档;新进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等;落实消杀措施,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消除风险隐患。“两节”期间,严禁外来人员入院探视,鼓励子女亲属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无接触探视。对所需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要安排专人统一实行无接触配送,在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对进入机构的各类物资,要放在物资交接区消毒外包装后,方可进入;加强对冷链食品的安全排查。2.做好工作人员防护。要加强宣传,工作人员轮班轮休期间不能离开十堰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组织和参与聚集活动。如机构内人员出现可疑症状,应按要求及时上报并做好应急处置。3.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对接种完2剂次疫苗,超过六个月,应接种加强针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按要求接种加强针,实现“应接尽接”。
三、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市民政局将对全市各养老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通过视频监控、电话巡访、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对出入管理、隔离观察、老年人防护、内部管控、应急准备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薄弱环节,立即整改,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将移交纪检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四、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养老机构要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进一步完善应急响应预案,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市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719-5222226。
附件: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
丹江口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