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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1年第一季度养老儿童福利工作情况

索引号
011433020/2021-1519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日期
2021年05月24日 11:45:48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民政局
文号

一)做好孤儿养育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1.联合市财政局、公安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0〕125号),进一步宣传落实事实无人儿童关爱保障政策,实现“应保尽保”。2.2021年1-3月,全市共增加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人。截止3月底,全市共有孤儿6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2人,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贴,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贴39.304万余元。

(二)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未成年群体。1.督促各村儿童主任落实巡防制度,每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走访,特别是孤儿,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残疾患病四类农村留守儿童必须100%走访。2.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2021年3月,在白杨坪林区中心学校,以圆梦微心愿等形式,对该校36名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了关爱帮扶行动。

(三)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工作。1.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民政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民政函〔2021〕17号)文件,1月20日至3月4日,对全市养老机构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养老机构内部防控要求。并暂停全市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等养老场所服务。2.按照全市统一安排部署,全市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均到卫生机构接受了新冠疫苗接种。3.按照《湖北省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要求,组织工作专班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爱服务好留守老人。督促各镇(办、处、区)落实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等关爱服务制度,每名关爱联系人联系的留守老人不能超过2名,每周至少上门或电话探访1次,着重提供以“三帮四查”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即帮助做饭、帮助看病、帮助代购生活用品,查看吃、穿、住、病情况,确保留守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得到解决。

(五)做好高龄老人福利保障工作。1.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指导各镇(办、处、区)民政办开展第一季度高龄津贴申报工作。共向6796名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24.29万元。2.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补贴。2021年第一季度全市共有高龄失能老人535人,发放高龄失能补贴15.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