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做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33020/2022-07027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3日 10:24:46
发布机构
丹江口市民政局
文号

关于做好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镇(办、处、区)民政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省政府、省民政厅和十堰市关于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有关工作要求,现就落实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和关爱服务全覆盖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基础台账,调整关爱联系人员目前,全市乡镇振兴包户工作和村“两委”换届工作已经结束,部分留守老人的关爱联系人产生变化。请各镇(办、处、区)依照老年人意愿,原则上按照亲属、邻居、指定人员的顺序确定专兼职相结合关爱联系人对于无法安排亲属或邻居的老人,由村委会指定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等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关爱联系人,每名关爱联系人联系的留守老人以2人为宜。切实把关爱联系人落实到人,对联系的留守老人家庭情况要熟悉,提供的联系电话要真实、打的通。组织各村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数量规模、经济来源、家庭结构、健康状况、照料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家庭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要及时帮助其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保障措施,确保其正常生活

  

二、落实巡访制度,突出关爱服务内容农村留守老人巡访要经常化、常态化,关爱联系人原则上每周至少上门探访1次,村级党组织要安排专人每月检查督办一次关爱联系人与留守老人的联系、关爱和照料服务情况,并在《丹江口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台账)上如实填写“具体帮扶措施纪实”,确保留守老人得到真情关怀,让老人生活舒心。要积极探索开展“邻里守望”服务活动,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在志愿关爱服务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动员号召老年协会、老年志愿者、驻村工作队、社会工作人员等参与志愿关爱服务。要突出关爱服务内容。以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留守老年人为重点,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基本服务。着重提供以“三帮四查”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即帮助做饭、帮助看病、帮助代购生活用品,查看吃、穿、住、病情况,确保留守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得到解决。

  

三、督促亲情关怀照料,落实赡养义务人主体责任。对农村留守老年人要进行分类管理,定期为留守老人传递子女信息,督促有赡养能力的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提醒他们在特殊的日子给父母相应的问候。赡养义务人要与亲属或其他有关爱意愿的人签订委托照顾协议并妥善安排好其留守家人的生活。鼓励家族成员和亲友及邻里乡亲为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避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单独居住生活。村(居)民委员会要主动了解掌握赡养义务人去向和联系方式。对患有严重疾病、已经丧失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家庭内部应协商至少留下1名子女在家照料。对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村()民委员会、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监督其履行。情节严重的,相关执法部门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地要及时对辖区内农村留守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更新,认真填报《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花名册》、《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村级台账),并将《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花名册》、《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情况统计表》分别于每年620日和1120前汇总报市民政局。

  


  

1.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花名册

2.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3.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情况统计表

  


  

                 丹江口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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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花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址

身体情况

家庭经济来源(多选,划“√”)

家庭情况

关爱联系人

法定监护人


健康

残疾等级及类别

患病类型

低保救助资金

医疗救助资金

临时救助资金

高龄补贴

打工收入

种养殖业

子女供养

脱贫人口

其他

双方键在或一方健在

子女数量

姓名

关系:①亲属②邻居③村委会指定人员

联系电话

姓名

关系:①子女②亲属③村委会指定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丹江口市农村留守老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基本情况

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身体情况

健康( ) 残疾( ) 患病( )

残疾类别及等级

 

患病类型


家庭情况

夫妻情况

双方健在( ) 一方健在( )

子女情况

子女数量:( )个

家庭

经济来源

打工收入( ) 种养殖业( ) 政府救助( ) 建档立卡贫困户( )

子女供养( ) 其 他( ) 以上选项可多选

法定

监护人

姓名


子女( )  亲属( ) 村委会指定人员 ( )

联系电话


关爱

联系人

姓名


亲属( )  邻居 ( ) 村委会指定人员( )

联系电话


定期 探访制度落实情况


      
  1. 农村留守老人:指子女外出务工或经商等,离开县域范围半年以上,留在所在地居住生活,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居民;农村留守老年人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731日。


  2. 此表由村委会负责对辖区内留守老人逐个人建档;填写选择项目在( )中划“√”。


3.具体帮扶措施纪实:指记录重要时间节点和活动期间的帮扶措施(见反面)。


  

  


  


  


  


  


                                                                                                                                                                                                               

































  


  

                                                                                                                                                                                                                                                                                                                                                                                                                                                                                                                                                                                                                                                                                                                                                                                                                                                                                                                                                                                                                                                                                                                                                                                                                                                                                                                                                                                                                                                                                                                                                                                                                     

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乡镇

留守老人总数

其中

夫妻情况

健康状况

关爱活动情况(人次)

经费投入情况(元)

社会组织参与关爱活动情况

其它



60(含)-65

65(含)-80

80(含)以上

双方健在

一方健在

健康

残疾

患病

上门探视

电话询问

帮助做饭

帮助看病

帮助购物

精神慰藉

救助帮扶

维权服务

临终关怀

其它服务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社会捐助

村集体投入

注册的社会组织数

社区(村)社会组织数

为老服务志愿者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