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学校,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华师附属武当中学,各学科类培训机构:
2024年春季学期即将开始,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意义重大,为做好今年春季学期及开学期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各学校、单位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全力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落实各项针对性防御和应对措施。
二、强化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范。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19日至25日,受强冷空气影响,我市将出现寒潮和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致灾风险较高。各学校要重点加强对校园校舍、校车、大跨度建筑等重点领域,教学楼、食堂、体育场馆、教师周转房家属区、围墙、道路、树木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密切关注当地天气变化,提醒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学,乘坐安全系数高的交通工具,灵活调整学生到校报到时间。指导校车通过调整时间、暂缓出行、停运等方式应对极端恶劣天气。校内有在建工程的,要提醒建筑施工单位落实防范措施,遇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在建工地和临时建筑物的安全管理。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用电用火的宣传力度,防止违规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或火灾事故发生。各学校各单位要聚焦校园火灾隐患特点,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消除一批校园内因电器取暖、烤火取暖、无烟煤取暖、使用大功率或不合格电器及厨房油烟道清理不及时和用电管理不严格带来的火灾隐患或一氧化碳中毒隐患。组织对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实验室等场所开展消防检查,对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安全疏散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和冬季电取暖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切实整改发现的火灾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四、强化开学期间安保措施。进一步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强化“护学岗”建设。学校要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组织义警、家长、教师、社区(村组)志愿者等成立护学岗共同维护开学期间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加强开学期间学校周边巡查。校园责任民警、责任督学要在开学前和开学期间到学校开展工作,督促学校完善内部安全措施,协助学校维护校园秩序。开学首日,学校校长亲自带班值守,保安、老师(家长)护学岗、校园责任民警和责任督学要在校门口值守;公安部门交警、治安、巡警、特警、内保等警种要维护开学期间的安全,及时处置各种警情和群众求助。
五、强化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作力度,集中解决学校周边治安乱点、交通安全、乱停乱摆、违规经营等问题,重点加强“社会维稳六类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摸排管控,防范个人极端事件发生。落实校园“三见警”制度。各学校要坚持重点部位每日检查制度,不带隐患开学,要迅速开展“四类”矛盾纠纷排查(校园内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教职工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研判、早化解。
六、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春季开学在即,请各学校主动为学生减压,在营造温暖和谐的学生入学环境上下功夫,全面开展心理筛查,及时掌握学生心理状况,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印发《心理健康工作措施二十条》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开展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针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及父母为精神障碍患者等处境不利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爱,及时组织教师开展家庭走访。要坚决落实《生命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育,优先落实“两课”专任教师,坚决杜绝“两课”走过场,不断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心理承受能力。
七、多种形式开展“开学第一课”。统筹用好教育资源,通过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升旗仪式、墙报、板报、校园广播等线上、线下形式,多途径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广泛开展防欺凌、防暴力侵害、防诈骗、禁毒、食物中毒、网络沉迷、校车和交通事故、消防安全、自然灾害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方面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使校园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八、严守工作纪律。各学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带班的负责同志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做到24小时坚守岗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提前预备预置应急装备、物资、队伍。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应急抢险,最大限度降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造成的损失。如遇紧急情况、突发事件,要坚持“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原则,第一时间准确上报属地党委政府和市教育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