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1)工作目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北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同时结合校园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处置的原则是: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清单、整改和调处机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总指挥部设在市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任机构成员,所有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校长任总指挥,主管副校长、副书记任副总指挥,学校中层干部和部分教职工为指挥部成员。
(二)突发事件报告
如果学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在场人员必须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电话,相关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现场处置,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学校方面
1.成立校园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加强对校园突发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能力。
2.主要职责
(1)安排部署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2)启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3)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
三、工作目标
1.建立预警机制,能够在突发事件发生前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并通过各种渠道传递给校园的各个部门和单位。
2.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四、主要防范措施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各校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安全教育。要把宣传教育落到实处,开展形式多样且易于为学生接受的防溺水、防欺凌、防火等知识教育。
2.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学校周边以及学校内围墙、实验室、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物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同时每月建立台账,按时上报教育局。落实专人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3.认真做好师生的心理健康工作。高度关注师生心理和情绪状态,及时干预心理危机人群,持续做好心理疏导、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等工作。
4.加强心理健康教师培训指导,明确专职教师授课。
5.建立家校联系制度。通过开展家访,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五、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3.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4.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人心。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的联系工作。
8.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9.结合学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宜,包括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集体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六、校园安全应急预案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给相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①学校如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打“119”报警电话,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并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③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④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⑤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2.校舍、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①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②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消除继发性危险。
③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④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其他问题。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如楼梯间、集会场所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上级政府和教育局报告。
(2)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如学校发生爆炸事故,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政府和教育局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指挥系统立即组织人员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工作,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周围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2)协助政府有关专业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3)初步查明情况后,要在上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下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4)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并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属地教育局,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5)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要在市教育局和市政府的指导下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6.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组织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落实各类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如有学生、教职工伤亡情况,立即向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求。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市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学校领导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送人。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诺如病毒、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流感,新冠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按照上级政府、教育局和卫生局的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八、校园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一)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二)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妥善处置,避免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三)凡发生校园突发事故,年级主任立即组织本年级班主任、科任老师到各班坚守岗位、管理学生,避免发生二次事故,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四)学校新闻发言人为校长或校区负责人,其他人员不得向外发布事故任何相关信息或内容,以免报道失实,导致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校长和有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上级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并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