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接续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6号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落实,根据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解落实“稳经济30条”涉及人社部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经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城乡就业科审核,现对我市符合条件的3家企业及17名高校毕业、3名个人来鄂返鄂人员、1家企业8名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如下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9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城乡就业科反映。
联系人:纪晓玲 联系电话:0719-5210208
附件:十堰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
2023年个人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花名册
十堰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花名册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十堰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花名册.xls
附件:2023年个人来鄂就业一次性就业补助人员花名册.docx
附件:十堰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