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鄂财教规﹝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毕业第三次、2020年毕业第二次、2021年第一次符合学费补偿条件的75人名单予以公示。
张艳、陈欢、赵慧燕、黄燕荣、王斌、罗靖雯、朱文豪、 韦李冰峰、张君秋、杨爽、蒋旻莉、宋心悦、陈桐、贺俊虎、汪桢、易全威、胡皓、林江帅、赵晓涵、张艳丽、肖慧、文一晨、苏杨、贺敏、刘惠敏、贺音、钱上锋、陈春默、袁凤 、谭云坤、明正南、曹慧、白冰怡、李美月、张映红、唐毓卓、黎隽、王小雪、郑寒月、赵雯琪、肖欣玲、贾中原、杨瑞、殷誌阳、徐祖辉、王洪超、崔榆鸣、王可欣、徐心悦、罗志成 、郑银丽、徐晶秀、任玉馥、周登弟、费若凡、杨俊涛、李盈盈、王婉莹、薛凯、胡艳秋、赵祥宇、王静怡、杨阔、巩浩、王烨、胡文、李红丽、潘昱霖、陈平凯、曹晨、陈雅晴、柴雪涵、徐连、张尊、王玉。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咨询丹江口市学生资助中心 电话0719-5232641。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