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在我市创新创业。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46号)文件精神,现就丹江口市开展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通知如下:
一、补贴要求及补贴标准
对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5年内在我市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带齐以下材料前来申请:
1、就业创业登记证
2、高校毕业生证
3、工商营业执照
三、申请地点
丹江口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创业指导科(6号窗口)
咨询电话:0719-5234913